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9日电 题: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流动畜群”让牧民增收致富 新华社记者李云平、侯维轶 清晨,阳光穿透薄雾唤醒了内蒙古乌拉特草原。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宝格图嘎查牧民阿拉腾那日苏一大早就开始忙着添加草料,照料圈舍里的肉羊。 “我以前什么都没有,后来靠着嘎查承包‘流动畜群’养殖肉羊,如今羊只越来越多,建了5个羊圈都不够用。”阿拉腾那日苏开心地说。
阿拉腾那日苏提到的“流动畜群”是乌拉特中旗从2019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乌拉特中旗政府依托畜牧业优势,为有经营能力、养殖牲畜数量少的牧户或合作社提供基础母畜。3年后,养殖户将这些基础母畜还给政府,而繁育的牲畜则归牧户或合作社所有,政府把收回的基础母畜再分配给其他牧户或合作社,继续帮助其他养殖户增收。
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宝格图嘎查牧民阿拉腾那日苏正在喂羊。(受访者供图) 阿拉腾那日苏告诉记者,多年前他把草场流转给邻居后外出务工,收入一直较低。从2019年开始,阿拉腾那日苏回家承包了嘎查的草场和“流动畜群”中的50只基础母羊,承包3年到期后,向嘎查返还55只2岁能繁母羊,其他的羔羊和绒毛收入都归自己所有。 “‘流动畜群’就是我家养殖业的‘启动资金’,已让我家的肉羊数量增加到360只。我每年卖羊加上打工的总收入能达到17万元,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去年还在旗里买了房呢。”阿拉腾那日苏骄傲地说。 “‘流动畜群’要流动到哪位牧民家中,需要嘎查召开牧民大会投票表决,并经过嘎查、苏木的一系列审核确定,同时会和牧民签订养殖发展协议书。”乌拉特中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杜俊龙介绍说,“‘流动畜群’政策实施后,牧民既能得到实惠,又受到一定约束,从主客观两方面调动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流动畜群’在牧民之间流动还能实现嘎查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记者深入走访发现,乌拉特中旗的“流动畜群”不仅有羊群,还有牛群。牧民按照购牛总金额的8%缴纳承包费,承包期为3年,到期后,牧民只需要按照当年承包的牛群数量归还给嘎查,繁育的牛犊归牧民所有。温更镇阿拉腾呼少嘎查牧民格日乐说:“我利用从嘎查承包的20头基础母牛开展奶食品生产加工。现在,我家的奶牛已经增加到30多头,每年能产出7万斤鲜奶,把鲜奶制作成奶食品进行售卖后,每年销售额可达到9万元。”
牧民格日乐的奶食品加工车间。(受访者供图) 乌拉特中旗地处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带,是河套地区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自从“流动畜群”政策实施以来,乌拉特中旗先后争取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资金等1555万元,覆盖温更镇等人均草场面积较少的乡镇,持续帮助牧民增收。 如今,在乌拉特中旗草原,享受“流动畜群”政策的牧民每户年均增收1.5万元左右,实现牧民持续增收的良性循环,构建起“政府+村(嘎查)集体+养殖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产业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