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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一国两制”的典范?

时间:2015-01-08 16:01来源:FT中文网 作者:FT中文网
澳门迎来了特区政府成立15周年的庆典。


  在台湾“九合一”选举使“蓝天”变“绿地”的时候,在没有明显成果的香港“占领运动”告一段落的时候,澳门迎来了特区政府成立15周年的庆典。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莅临澳门参加庆典并作讲话,嘉奖澳门政府,并对澳门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为中央能够对澳门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管治,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尽管习近平没有就台湾和香港的政治发展表态,但是中央对澳门回归15周年的重视、各家中央媒体对澳门的轰炸式赞扬报道,似乎是企图将澳门立为“一国两制”的标杆,要台湾和香港效仿。对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表彰,正好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和港澳办主任王光亚等中央领导人要对港人“再启蒙”、要他们反思“一国两制”以及香港与国家的关系相得益彰,都似乎是在说港台要向澳门学习。

  那么,澳门真的是像一些人所说的,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典范吗?“一国两制”在1980年代的确是作为统一港澳台于大陆的一个模式被提出来的。对香港和澳门来说,这的确是中央的一个聪明之举。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港澳实行资本主义,“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大家也都被统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这是一个最佳的妥协方案。但是台湾从来没有认同过“一国两制”。即使是香港,由于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首选举办法的限制以及白皮书强调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一国两制”受到港人的质疑,怕变成“一国一制”,所以才有了“占领运动”的发端,以及今后可以想见的持续抗争。其实香港的抗争,可以看作是在维护“一国两制”,而澳门的“成功”,则很难说是“一国两制”的成功,甚至更大程度上,是相反的,为什么这么说?

  经济早已与大陆融为一体

  从经济上讲,大陆和澳门其实已经融为一体。大陆是资本主义,澳门也是资本主义。唯一的区别是大陆国家资本主义的成分较大一些,而澳门则是自由资本主义的成分较大一些。至于大陆不可以设立赌场而澳门可以,其实不是两地的主要区别。中央政府允许澳门设立赌场,主要是为澳门的生计考虑。澳门和珠海、深圳、香港、广州相比,在工商服务等行业上,没有什么竞争力。另外,中央政府也可以利用外国资本在本国的影响力,为中国政府服务,就像当时美资帮助中国政府获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一样。

  在经济与政治上,全国一盘棋,澳门是一个棋子。在澳门的赌博业几乎完全依靠大陆人的支撑的时候,情况就更是如此。所以说,从经济上讲,基本是“一国一制”,而不是“一国两制”。这也无可厚非。

  政治上“一国两制”的成分还有多少?

  在政治上,从表面上看,大陆和澳门的确是“一国两制”,在制度上有很多区别。澳门特首由一个400人所组成的特首选举委员会选出。该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不同界别:工商、金融界(120人),文化、教育、专业界(115人),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115人),以及立法会、市政机构、澳区全国人大、澳区全国政协委员(50人) ,似乎有一些代表性。这和中国大陆国家和地区领导人的选举办法是不同的。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同界别的人们有权投票选举地区领导人。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和大陆人大代表的产生也不相同。澳门议员共33名,其中直接选举产生14名,间接选举产生12名,行政长官委任7名。而大陆人大的代表表面上全是选举,其实全是委任。所以制度设计上,大陆和澳门地区的确是“一国两制”的。

  但是实际上呢?实际的权力运行中,“一国一制”的成分可能要超过“一国两制”。特首选举没有竞争,只有一位候选人,这和大陆选举地区行政首长如县长、市长、省长的等额选举情况是一样的。大陆参加选举行政首长的人大代表基本不是由选举产生。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也不是由老百姓选出,而是由各个界别的社团或其他领导人协商推荐,即使有选举,也是走走过场而已,基本没有竞争。在实际的运行上,澳门的特首选举和大陆非常相似。多数澳门人无法参与特首的选举。

  而立法会议员的选举,除了直接选举的14人之外,间接选举的12名委员由七个功能组别社团的大佬协商产生,所谓选举也是走过场。在这七个界别内的其他澳门人是无缘参与选举的。如果说在大陆是由党来确定谁当人大代表,那么在澳门,多数的议员也是由少数人决定产生的:12名间选议员由社团大佬决定,7人由行政长官决定。这和大陆是非常相似的,都是由少数人决定。所以说在立法会议员的选举方面,大陆和澳门在很大程度上是同样的决策机制,只不过决定立法会议员的团体,大陆是各个省委领导,澳门则是社团和行政长官。至于澳区全国人大、政协代表的产生则更和老百姓无关。“一国两制”似乎只能由澳门全体市民直接选举的、占立法会少数的14位议员来代表了。

  特别是在立法与行政的关系上,大陆和澳门更像。大陆是由党来主导行政与立法的,澳门则两者都由行政长官来主导。也就是说,立法会自己基本没有提出法案的权力。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议员依照本法规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议案。凡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的议案,可由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议案,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其实哪里有什么法案不是涉及政府政策的呢?所以,立法会提案在实际上必须先征得特首同意,否则提了等于没有提。立法会基本没有提案权,只有审议权与监督权。如此一来,立法会就是没有牙齿的老虎。这和大陆的人大与政协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吗?于是,“一国一制”由此形成。这也就是著名的“行政主导”。

  回归15年来澳门社会结构和大陆趋同

  澳门的社会结构不同于内地,也和港台有别。澳门以社团著名,在60多万人的城市里有6000多个社团。最大的社团是澳门中华总商会、工联总会、街坊会、妇联,以及为数众多的同乡会。当然也有一些学术性的团体,比如澳门学者同盟。澳门也有众多的媒体,比如发行量较大的澳门日报等等。这些都是独立组织,没有党的领导。所以大陆很不相同。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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