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男子日前搭乘友人的车辆,准备和他人进行谈判,当时他备好枪,还将子弹装上膛。不料一行人还未与对方进行谈判,男子放在裤子口袋的枪却不慎擦枪走火,竟然打到自己左大腿鼠蹊部附近,他也因此失血过多送医一度休克,所幸捡回一命。但法官不同情,判他5年徒刑。 检警调查发现,该名40岁的李姓男子,因为与他人有财务纠纷,去年10月某晚找了2名友人陪同和对方谈判,3人搭上货车前往。当车辆行经桃园县芦竹乡一处路段时,车内突然传出巨响,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紧急查看原来是坐在副驾驶座的李男双手紧抱下体,而且不断哀嚎。 友人询问之下,才得知李男放在裤袋的手枪,疑似因擦枪走火打中其左大腿鼠蹊部,差一点点就命中“命根子”,当场失血过多,随即将他送医治疗。李男送到医院后一度休克,所幸急救后挽回一命,但他也因为携带枪,被检警依违反“枪炮弹药管制条例”法办。 李男出庭时坦承携带枪械,称说是已过世的胞兄所有,还提到自己因枪枝不慎走火导致受伤,望请法官酌减刑责。但法院一、二审都判处李男5年徒刑、并科 罚金20万元;高院法官认为,李男明知其危险性,且本不该私自携带枪械,将子弹上膛后不慎走火打伤自己,其情不足以同情,因此无法减刑驳回上诉。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