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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史上最贪女检”陈玉珍被查收贿期间考绩甲等

时间:2013-12-24 15:01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周剑
陈玉珍从1999年12月起至2006年7月止,共收受贿2325万元,被特侦组称为“史上最贪女检”,日前“监院”也以11比0,压倒性通过陈玉珍弹劾案。

  中国台湾网12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包庇并关说赌博性电玩,收贿高达2325万(新台币,下同),被冠上“史上最贪女检”封号。继日前遭台湾“监察院”弹劾后,“监委”调查发现,陈玉珍收贿期间,考绩竟都是甲等、品德操守也列为A(足为楷模),昨(23)日通过纠正陈玉珍原任职机关“高检署”与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针对台“监察院”纠正“高检署”一事,“高检署”昨低调表示虚心接受,强调陈玉珍只是个案,未来将审慎检讨考绩是否适切。

  陈玉珍调任板检(现为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时,利用各地检署分案规则,故意将某电玩业者所涉案子,保留不结案,再以后案并前案的漏洞拖延不办,长期包庇赌博业者。

  陈玉珍从1999年12月起至2006年7月止,共收受贿2325万元,被特侦组称为“史上最贪女检”,日前“监院”也以11比0,压倒性通过陈玉珍弹劾案。

  但陈玉珍原任职的板桥地检署与“高检署”,在陈玉珍收贿期间,历任首长竟给予陈玉珍考绩甲等,及“认真负责”、“脚踏实地”、“学养俱丰”、“明察秋毫”、“处事明快”、“视野宏观”、“办案迅速”评语。夸张的是,陈玉珍的品德操守项目竟被列为“足以楷模”等级。

  “监委”赵昌平及高凤仙指出,陈玉珍任职机关没有详实督考,对陈玉珍长期与电玩业者密切往来、收受贿款、关说等事实浑然不觉,让陈玉珍可利用后案并前案规定不断贪渎,核有违失,昨天通过对“高检署”与新北地检署的纠正案。(中国台湾网 周剑)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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