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少机关单位因违反中央规定,在“吃喝”问题上被处理,这本应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许多事件的处理结果,却让人大呼看不懂。 按照新闻的介绍,锦源山庄只是一家酒店,其问题在于定制和销售“嵩县国土资源局特供”酒水。试问,没有其上级的首肯甚至授意,其敢定制这样的酒水吗?就算敢,相关部门不来消费,其又能销售给谁呢?那么凭什么锦源山庄总经理所受到的处分是最重的?嵩县国土局方面,连具体的责任人都没有,只是单位被通报批评而已。 倘若这个酒店提供的不是特供酒,而是茅台、五粮液,难道河南嵩县方面要跨省找茅台、五粮液两个厂家的麻烦?当然,不是说锦源山庄没有问题,显然他们是同一个链条上面的,而是说,锦源山庄该被问责,但其不是祸首,更不应该承担最重责任,如此处理有弃卒保车之嫌。 我们不妨再看一起发生在今年初的事情。据媒体报道,1月21日下午,四川省巴州市巴州区玉井乡中心小学内,校长汪某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汇报完毕,一行人便到街上吃火锅。当晚吃饭的共21人,坐了3桌,喝了近3斤老白干,总共吃了900多元。因属于公款吃喝,校长汪某最终被免去校长职务,成为“巴州区教育系统狠抓作风建设以来,因为公款吃喝而‘倒下’的第一人”。请的人倒了,吃的人却安全无虞,这样的处罚有失公平公正,至少也是不全面不深刻的。 吃请的、请吃的,为何我们的目光总是只盯着请吃的?甚至只是找个“临时工”、外围的人来承担主要责任?我们不是找不到问题的根源,而似乎是集体在“难得糊涂”——我们应深挖诸多单位有那么多的公款可供挥霍的根源,让每一笔公款的开支都接受百分百的监督。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