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列在首位的“吃空饷”为人诟病已久。俗称“吃空饷”,主要是指通过占用编制采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报领等方式冒用、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它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组织人事和财经违纪行为。“空饷”被单位吃了,属于单位“吃空饷”,“空饷”被个人吃了,属于个人“吃空饷”。 “吃空饷”主要主要有6种表现形式,分别是: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用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休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等;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人员,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长期事假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