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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称"促销禁标原价"不属实:不过度干预市场

时间:2014-11-07 14:47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北京青年报
昨日网上有传言称,参加双11活动的电商商家反映,已陆续接到京东发布的紧急通知称,工商局要求一律禁止电商平台使用折扣价和参考价等信息。商家必须在今天内把店铺和承接页面出现的所有“参考价”、“京东价”、“原价”等字眼全部去掉,只能保留商品促销价。

  昨日网上有传言称,参加双11活动的电商商家反映,已陆续接到京东发布的紧急通知称,工商局要求一律禁止电商平台使用折扣价和参考价等信息。商家必须在今天内把店铺和承接页面出现的所有“参考价”、“京东价”、“原价”等字眼全部去掉,只能保留商品促销价。

  甚至还有具体案例,称以京东为例,其商家店铺的每个商品详情页上几乎都标有“京东价”,天猫的双11促销页面上则直接标有折扣信息,例如“全场5折”、“不止50%off”、“原价×××,促销价×××”的字样,而在商品详情页上,也会写有“专柜价”,而实际上,很多互联网品牌在线下并无销售。

  针对这些传言,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11”促销确实引起工商总局的关注,之前依法行政已约谈过电商提出要求。但也不会过度干预市场,没有发布过这类通知。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消法》要求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不标注真实的原价和真实的折扣,也是违法行为,同样会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据悉,10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曾召集包括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商城、聚美优品、携程、58同城、去哪儿网等10家电商约谈,要求梳理以往促销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防范。

  针对今年“双11”指出,电商应纠正网络商品交易中存在的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的审查处置不力、消费者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网络经营数据过度封闭和销售行为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还明确要求电商,必须在网站事先公布促销活动的期限、方式和规则,排查促销者的经营资质、身份信息,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的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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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东:仅建议入驻商家去掉无来源“参考价”

  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昨天,有消息称,京东发布紧急通知,称工商总局要求,“一律禁止电商平台使用折扣和参考价等信息,因此,商家必须在今天内把店铺和承接页面出现的所有‘参考价’、‘京东价’、‘原价’等字眼全部去掉;商家只能保留促销价。”对此,京东方面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京东内部对商家提出了促销规范建议,并不是来自工商局的要求。

  该消息称,有商家爆料,收到工商总局以上通知的不仅仅是京东,包括天猫在内的多家电商平台均在列。一箱包B2C官网电商负责人称,“刚刚接到小二通知,所有双11活动页面不能出现‘参考价’、‘吊牌价’、‘原价’和‘折扣’这样的字样,今天18点之前必须全部修改好”。

  对于以上消息,京东方面回应称,为了进一步规范促销活动,京东建议京东平台的入驻商家,页面显示“参考价”的商品,需要能够证明参考价的来源。如无法证明来源建议去掉页面显示“参考价”。以上为京东内部对商家的促销规范建议,并不是来自工商局的要求,之前有媒体报道“工商总局叫停双11折扣价”内容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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