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古代对于官员有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的要求,有严格的制度,有考核要求,有奖惩办法,引导官员自觉学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时,首创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具体做法是:每年对任职期满后的各级官员组织统一“试判”考试;考试内容是考官提供几则司法案例等材料,考生根据材料写司法判决书,以综合考察考生是否通晓法令规章。考完后,朝廷根据官员的考试成绩,决定官员的升降去留。 明朝官员学法还有全国统编法律教材,即朝廷编撰的《吏律公式》(相当于现在“公务员执法手则”)。 和明朝相比,清朝不仅更为严格,而且还经常搞突击检查。大清司法部长会突然召集干部职工,将当时的法律随便摘出一条,要求干部当场默写出来,然后将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报告给皇帝。 古代“临时工”可以因学法得以提拔,即使是“刑满释放人员”,只要精通法律,也同样可以“复出”做官。 汉宣帝时,因研究《尚书》誉满华夏的学术泰斗夏侯胜被关进监狱,和原丞相府官员黄霸成为“狱友”。一起服刑过程中,夏侯胜觉得黄霸在法律领域相当有才。几年后,俩人相继刑满释放,夏侯胜在被“平反”担任“国家监察部长”后,马上向皇帝举荐了黄霸,理由是他对法律十分精通。不久,黄霸被朝廷任命为扬州刺史。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既然“精通法律”能迅速提升,于是古代官场“学法”蔚然成风,一些名头很响的大师也迅速看准了这个巨大的市场,竟以自身名气作为品牌资源,创办私立学校,将律令之学作为学校的王牌专业,广招各级官员和读书人为学生,大发横财。董仲舒就将自己的法律研究心得,写成“公羊治狱十六篇”,在自己的私立学院中传授学生赚钱; 当时还出现一批精通法律的“另类”人物,为了发大财,竟辞官不做,专门做培训行当。比如钟皓,颍川郡人,“世善刑律”,政府多次聘他当官,可他竟“为二兄未仕,避隐密山,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其每年开法律培训班的合法收入,不知高于他做官多少倍。 学专业 汪龙庄将自己的做官心得写了一本《学治臆说》,被称为是知县教科书 那么,古代官员读些什么书呢?汉武帝“独尊儒术”政策以及后来的科举制度实施之后,简而言之,就是一部“经书”(“四书五经”),以及由此扩展而来的“四库”(经史子集)。前者应运于政事,后者则成就官员自身修养,如诗文等的陶冶。应当说,古代官员在读书上的热忱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起过很大作用的。从韩愈、柳宗元到曾国藩、左宗棠,从范仲淹、苏东坡到林则徐、魏源,可谓不一而足,从中也给我们留下许多不朽的印记。 古代官员不但要学习如何做官,有些官员也将自己做官的心得,写成书,公开出版,作为后来做官者的学习参考书。在出版印刷业兴盛的明清时期,这类出版物非常畅销。清朝封疆大吏刚毅任云南按察使时,命人编纂了一部《官场必读》,将各项公文,分类编纂,遍赠僚属,以资辅佐;汪龙庄曾经当过14个官员的幕友(俗称“师爷”),自己也当过知县,官场经验极为丰富,写了一本《学治臆说》,被称为是知县教科书。 这些书是投身官场的人们的最好教科书,地方官员为了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也非常喜欢研读专业性书籍,如宋朝的《洗冤录》,清朝的《宝鉴洗冤录》《刑钱指掌》《福惠全书》等,都是有关刑侦、法医、听讼之类的名篇,都流传甚广。像《钱谷大要》这类有关征税的书籍,也深受追捧。 在古代,官员的读书是持续性的现象,大凡为官一生,“致仕”(退休)时一般也要“刻部稿”,企盼给后世留下一点雪泥鸿爪。概因古时考量官员的标准,不仅要看其政绩,也要看其文化修养的高下。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