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美说,在传统文学创作中极少有一夜成名的作家,每个优秀的作家都是经历了多年生活的积淀与艰辛创作才打磨出优秀的作品。我们在基层经常能发现一些接地气、有才华的年轻作家,眼睁睁看着这样的好苗子放下纸笔外出打工,的确非常可惜。 作家群体出现贫富分化 江苏省作协主席范小青对作家群体的分化表示了担心。在当地,有固定工资的作协作家和早期有经济积累改行而来的作家生活条件较好,但这两类人在当地作家中只占少数。90%以上的作家没有很好的经济基础,需要靠副业来支撑写作。 即便是在江苏这样发达的省份,仍有不少作家生活特别困难。 江苏沭阳自由撰稿人仲利民说,圈内能挣钱的作家一年可以拿到上百万,不能挣钱的月均收入还不到360元的低保线。 周伟也表示,现在体制内作家、自由撰稿人和网络作家不仅几乎不往来,还相互看不起,收入差距加大了群体内部的裂痕。一直存在的体制内和体制外作家的争论,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不公平”的象征,让更多作家对这个群体没有归属感。 不仅如此,低收入还带来创作取向的“异化”。稿酬低导致职业作家无法生存,一些人就走向了旁门左道。各种“书名党”“触电作家”“工具作家”络绎不绝,导致纯文学的主流价值取向被弱化。 “一年写10万字的中篇小说最多挣3万元,写剧本、写企业软文一次就可能有几万元,但写了这些东西再回来写小说就可能是四不像了。”周伟认为,为了挣快钱、快成名,现在许多作家很浮躁,这导致好作品、有特色的作品无法产生。 “当前中国正面临巨大变革,却没有作家能沉下心来描述这个时代,这可能是文学界一个难以弥补的遗憾。”周伟说。 多年来,陈亮看着身边的作家朋友一个个从村里搬进城里,也看着他们的作品因远离农村生活而不再接地气。 因为熬不住清贫,更多作家到城市“讨生活”,这让传统文化失去了一批土生土长的记录者,陈亮为此感到惋惜。 对此,张虹认为,稿酬对于大多数以写作为生的作家来说已经不再是“第二职业”收入,专业作家和带工资进行创作正在日益减少,而以稿酬为生的自由撰稿人、网络作家则越来越多。这些“70”“80”后中青年作者在人数及创作数量上均成为当前我国文学创作的重要力量,这一群体也是我国文学创作产生优秀作家作品的基石和沃土。他们没有工资、薪金,要在仅靠稿酬本身为生的基础上交纳较高的个税,无疑令他们感受到税负较重。长此以往,不利于保护和鼓励其创作热情。 应放开搞活出版行业 多位作家认为,只有通过调整现行的稿酬征税政策、建立优秀中青年作家保障机制,并加大对纯文学刊物的扶持力度,才能有效建立作家创作的保障体系,进一步繁荣我国文艺创作。 他们建议,尽快调整稿酬征税政策,建立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征税及文字作品定酬政策。当前个税征收中的“工薪所得和劳务”基本上是每月收入,而作家的稿酬不是每月收入,除中长篇作品外大多数中短篇作品每次收入仅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十几元、几元,而且文学创作个体性强,缺少保障条件,很少社会投入,应当与普通劳动区别开来,其所得税负不宜按月收入来确定。 因此,相关立法部门应进行调研并召开专题听证会,针对当前的稿酬水平、作家收入等实际情况,同时考虑文学创作作为高智力劳动的特殊性,加快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款修订进度,适度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其中,一是参照当前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3500元/月的标准建立同步增长机制;二是根据作家创作实际建立分层次区别征收的税收体系。 同时,还应为中青年作家提供更多保障,健全作家成长机制。相关部门可以成立专项资金,对中青年作家及其作品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优秀作品可享受稿酬及获奖奖金免税政策。 此外,应进一步扶持文学刊物及文学类作品的出版发行。对纯文学刊物、纯文学作品的出版及文学网站加大扶持力度,可以通过政府财政保底,部分减免税收,整合文学刊物资源、建立优秀作品刊发奖励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办刊办网站等办法,为优秀文学作品建立更通畅的刊发渠道。同时健全文学作品稿件刊发体系,逐步取消一稿一投制,对于一些刊物转载文学作品而应加大惩罚力度。 出版界业内人士则认为,简单提高稿费标准并不能保证作家稿酬提高,因为出版单位的经营状况直接决定其所能支付的稿酬水平。当前出版行业正面临调整期,应当加快推进行业改革,促进行业放开搞活,提升行业效益,才能从根本上打牢提升作者收益的基础。记者杨一苗 杨绍功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