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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文化的独特性(2)

时间:2014-11-12 15:20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洪修平
中国佛教的圆融精神是外来佛教适应中土社会文化环境过程中调和佛教内部及其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之间关系的产物,伦理精神特别融合吸收了与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相适应的儒家世俗伦理,具有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相结合的特

中国佛教的圆融精神是外来佛教适应中土社会文化环境过程中调和佛教内部及其与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之间关系的产物,伦理精神特别融合吸收了与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相适应的儒家世俗伦理,具有宗教伦理与世俗伦理相结合的特征,人文精神则融合吸收了中国传统文化关注现实社会人生的精神特质,从而使出世的佛教融入了更多的关注现实人心、人生、人间的思想内容。

佛教虽有“哲学的宗教”之称,但它毕竟是宗教,信仰无疑是其最核心的内容,对人能够觉悟成佛的信仰构成了佛教的本质特征。但佛教与一般宗教的重要不同之处在于,它的解脱是“慧解脱”,佛教的全部学说,都是围绕着如何通过信奉佛法而修行从而获得智慧实现解脱这一根本目标展开的。中国佛教在信仰方面有三个特色也值得注意:

一是三世轮回的善恶报应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佛教正是通过三世业报轮回说而把人们引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人生道德实践,以追求永超苦海的解脱。这种教义与中土原有的“天道福善祸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善恶报应论认为父母作善恶、子孙会受报,以及赏善罚恶乃“天地罚之,鬼神报之”,即有外在的力量或主宰不同,佛教强调的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轮回的业报,且“恶积而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即业报乃是“自作自受”,没有外来的赏善罚恶者,这种教义经东晋慧远“神不灭论”和“三报论”等融会中印思想而形成的天堂地狱那一套轮回报应说,成为中国佛教的基本信仰。这种信仰蕴涵着中国佛教的独特精神,即强化道德行为的责任感、每个人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表明,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需要我们深入挖掘包括佛教在内的各种文化内蕴的积极文化精神并进行适合现代需要的创造性转化。

二是佛菩萨崇拜。由于中国传统宗教有着神灵崇拜的悠久历史,当人们用传统的宗教观念去理解并接受佛教时,就会把佛教视为神仙方术的一种,认为佛陀能分身散体,飞行变化,通过祭祀能向佛陀祈求福祥,这具体表现为延续至今的民间的菩萨信仰和烧香拜佛活动。在中国,四大菩萨(文殊、观音、普贤、地藏)及其显灵说法的四大名山(五台、普陀、峨眉、九华)几乎家喻户晓,其中观音菩萨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发展到后来,观音菩萨不仅救苦救难,而且还会显灵送子、有求必应,因而在民间更受到了普遍的信仰,既表达了对生活的美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传统宗教和哲学都以现世现生的生存与幸福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中国文化的独特精神。

三是人的解脱即心的解脱。中国佛教与儒、道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它们分别在经国、修身和治心方面发挥各自独特的作用,如古人说:“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虽然这种区分只是相对的,因为三教在历史的演变中往往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性,但中国佛教在印度佛教强调人的解脱即心的解脱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人心、佛性和解脱做了特别的发挥,从而创立了禅宗这一“心的宗教”。禅宗也称“心宗”,传禅也称“传心”,解脱的境界就是心的开悟。并由“唯其心净,则佛国清净”发展出了人间佛教和建立人间净土,从而为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总之,中国佛教文化的特色在中国文化的氛围中形成,而透过对中国佛教平等慈悲、仁爱众生、心性解脱、圆融无碍等文化特色的了解,我们也可以窥见包容守中、和而不同、人文关怀等中国文化的独特性。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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