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文贯中教授的书的精彩之处主要不在材料,而在观点。他所使用的材料对中国经济学者来说司空见惯,但通过对这些材料的组织,讲出了精彩的故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据说文教授曾经和人辩论通宵达旦。文如其人,批评精神、辩论精神贯穿于全书。文贯中的基本思想是回归社会经济制度的源头,追寻制度的自然状态,追根寻源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书中所讲的经济学理论简单明了,包含的是一些基本道理或常识。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等基本经济制度,对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我们往往陷于中国情况的复杂,忽视了这些基本的道理或常识。中国需要的是回归基本的经济制度和对这些制度的理解和宣传。在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我们更需要的是对制度的朴素的认识,需要的是人类的基本常识。 文贯中教授对土地制度改革的设想,即允许农民自由选择土地所有制的设想,类似70年代末包产到户的设计,看起来简单易行,只需要政府给出一个政策,贴出一张告示,由农民自由选择即可实现。但是,现行制度是历史变化的结果,是人们无数次选择的结果,任何改革都必须基于现有的制度。但文教授在书中对这一土地制度改革建议的描述似乎过于简单,对该政策的可行性、不同当事人的动机和可能的反应很少论及。对采取这种政策地方政府有什么激励措施,农民可能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否可以把所有权、使用权和流转权分开处理,这些有关政策的基本逻辑和实施策略的问题都可以结合今年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再做一些更深入的研究。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发展和城市化的一个简单、根本的解决办法,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农村的长期社会稳定和城市化的顺利进行。在解决土地制度的同时,需要注意尽可能保护和维持农村现有的政府、社会组织的正常运作。笔者对土地私有化和土地自由流转实施后是否可能出现土地兼并和失地农民的问题有一定的不确定感。在中国历史上,正是大量的失地流民造成社会的动荡。当然,现在的不同之处是城市化可以并且正在吸收大量的农民。在这个意义上,城市能否吸收农民关系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此外,农村的土地产权还关系城市居民的对等权利问题,如果农民兼得土地和城市居民权,城市居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相应的权利,也需要通盘考虑。 土地用途管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难以回避。但与土地所有制和土地流转相比,从长期看,土地用途管制是第二位的问题。土地不一定要由政府管制(在发达国家也不都是由政府管制,而且政府管制的目的也不同)。在保持现行政府土地用途管制的现实情况下,必须对政府土地用途管制进行改革和监督。首先,土地用途管制必须适应而不是阻碍城市化对土地需求不断增加的现实。在这方面,一些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的动机(例如控制外部性)和背景(城市化基本完成)与我国很不相同。在城市化迅速发展、土地用途大量变更的情况下,基于政府部门受社会监督薄弱的现实,必须加强对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遗憾的是,在目前的中国,这种监督主要只能来自上级政府。由于地方政府对地方经济发展掌握较多信息,应该考虑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土地用途的管制权限。中央政府制定总的土地使用总体方针和检验标准以约束地方政府,同时可以把土地用途管制权更多地下放给地方政府。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