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为“原生态”唱法很好,所以本“青歌赛”就不要了,交给其他栏目了! 我们只能说,主办方的“四大理由”是没有说服力的。 “原生态”问题之外,本次“青歌赛”还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 第一,必唱歌曲“曲库”分量不足,深浅不同。作为国家级声乐赛事,一些歌曲偏向于业余水平。其技术难度,远远达不到专业声乐赛事的要求。要知道,“青歌赛”之所以不同于其他“选秀”节目,就在于它的专业性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降低声乐的专业水平,用“抽签”方式让参赛歌手抽取“曲库”中技术要求高低迥异的歌曲来决定名次,更像“选秀”而不像专业赛事。 第二,评委混合编队,不再分唱法,几个“超级”评委负责给三种唱法的所有歌手打分。术业有专攻是常识,评委混合编队,把具有光荣历史的国家级声乐大赛,搞成了娱乐节目。在受到媒体质疑“三大唱法不分设评委如何保证专业性与公平性”时,主办方说:“1.评委中民族、美声、通俗三大唱法的都有;2.对音乐的判断,不管是哪个岗位的音乐工作者都是有发言权的。” 这样的回答同样缺乏说服力。试问,一个擅长流行唱法的评委,怎么能要求他熟悉西洋歌剧丰富的曲目,并保证做出准确的优劣判断呢?同样,一个“美声”的专家评委或“民族”的专家评委,怎么能保证他们掌握流行音乐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审美追求,了解时尚的迅速变化并给出合理的评判呢?至于说“对音乐的判断,不管是哪个岗位的音乐工作者都是有发言权的”观点,则有点可笑了,“发言权”不是“评判权”,比赛不是开会,难道主办方不知道“青歌赛”是一个有着悠久传统的国家级声乐赛事吗?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