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全军称,事发当时他没有减小下降率,当高度语音提示时也没看见跑道,大脑一片空白,最后导致飞机坠毁。 面对检方指控事故发生后,他擅自撤离飞机,齐全军称,他记不清是怎么离开飞机的,有一点印象是离开飞机后就躺在了地上,没有组织救援。 C 上诉焦点 “多因一果”事故几成必然 2010年8月24日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随后批准成立了“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组。2012年6月,调查组发布的调查报告认为,此次空难存在三个直接原因及四大间接原因:除了飞行员违规操作,报告同时指出了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注册资金不到位、乘务员实际操作培训与演练不到位以及监管不力等诸多问题。 报告最终认定,“8·24”空难是一起责任事故。之后,伊春检察院依据事故报告,指控齐全军涉嫌犯重大飞行事故罪。作为齐全军的辩护人——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认为,伊春空难是一起“多因一果”的航空器事故,民航主管部门、河南航空、伊春机场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该起空难的发生有着直接且主要的责任。 所谓“多因一果”,张起淮首先指向民航主管部门,未依法检查和审批事故机场。据其介绍,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管局存在违规验收伊春机场的行为。在伊春机场的审查验收中发现了157个问题,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对伊春机场3天便整改完毕,未提出任何质疑,在没有审查委员会整改检查报告的情况下,便签发机场使用许可证。 其次,张起淮称,河南航空公司经营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河南航空未审先飞。河南航空违反审定程序,在明知其尚未取得航线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便运营哈尔滨至伊春航线;此外,机场地形警告系统存在缺陷。河南航空公司之前在航空器上配备的地形警告系统中,不包括伊春机场的地形数据。 第三,伊春机场建设不符合规定的标准,主要表现在:伊春机场选址违规、伊春机场未达开放标准、伊春机场导航助航设备简陋等情况。另外,张起淮还认为,空难还存在诸多原因:如空难发生时,两名飞行管制员有一人不在岗。同时,因经费短缺,航空公司无资金培训空姐救护技能;事发航班的空乘人员少配一人,安保和空姐还是新婚夫妇。 “有这么多问题,发生事故几乎是必然的。”张起淮称,只对机长一人定罪处罚,不正视其他各方对空难的责任,难以防止悲剧的再次发生。 D 幸存者忆 惊心动魄的失事场景 “8·24”伊春空难中,50余岁的哈尔滨东轻松柏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新海,得以幸存并在事发时用肩扛开机舱门,帮助二十余人逃生。张新海的陈述,在法院一审中被当作证人证言。 据其回忆,事发当晚,飞机正点起飞,一切正常,快到伊春时,因天气不太好,飞机在机场上空盘旋了一圈。坐在23排靠窗座位上的他,最开始还能看见机场上灯火辉煌,跑道也能看见,后来就再看不到。 张新海称,心无顾虑的他开始闭目养神。突然“忽”的一下,感到飞机剧烈地跳动,大约跳了七八次,最后往前耸了一下。意识到危险,张新海自己打开了安全带,大喊“快跑!”刚离开座位,就听到“噗”的一声巨响,一个大火球扑来,头发差点被烧到。见此,他迅速往后面跑去。 当他跑到机身后部,摸到舱门但打不开。他死命地用肩膀扛舱门,渐渐感觉舱门开始活动,于是趴在地下深吸了口气,蹦起来再大力用肩膀扛,舱门终于打开。 另一名受害人蒋克平,则说出了另一番惊心动魄的经历。据其称,飞机落地后,舱内有浓烟和烟火。等她跑到驾驶室,看见左边的驾驶员满脸是血,头耷拉着,一动不动。一看见头等舱左侧有个洞,就滑了出去,“我跑出几十米坐在地上,机长也跑过来躺在我身边地上了” 。 截至目前,幸存者张新海仍在医院做药物雾化治疗咳嗽、哮喘,他称神经细胞损伤很大,中毒性脑病令他一阵阵犯迷糊,说话语无伦次,反应很慢。“我是受了重伤,吃了药后还是一直咳嗽,睡不着觉。”张新海称,航空公司会在医院存点医疗费但金额有限,其它的花费还得自己掏钱补。令他气愤的是,航空公司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赔偿态度。 治疗至今,张新海仍时不时爆发阵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据其称,是空难后遗症,估计是当时活动比较多,被烟熏得太多所致。 截至2014年12月底,伊春空难所有幸存者和死者家属,都在等待齐全军案二审对空难的定性,他们好启动下一阶段对相关责任方的索赔。 E 业界声音 应进一步追究领导责任 齐全军一审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当日及次日,引起国内民航领域的高度关注。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连发3封公开信,称对机长获刑深为失望,并称保留对该判决的不同意见,要通过法律维护商业飞行员的合法权利。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华东代表处主席盛彪表示,飞行事故首先是一个系统安全问题。 盛彪称,机长违规操作确实直接导致了伊春空难事故的发生,但是其背后蕴含的组织管理失误则是更为根本、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对于民航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我们不希望本案的判决,间接成为掩盖行业管理失误、化解民众愤怒的一个工具。一起事故的认定和处理不应是最终找到一位责任人而告终,这是非常可悲的安全文化”。 除此,盛彪还称,航空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不应该用做确定事故相关人员刑事、民事责任的依据,这是被国际民用航空立法和许多国家国内民航立法所明确肯定。他表示,在齐全军被起诉前,由国务院批复的“坠毁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其结论被本案检方在公诉材料中援引。但是出于对航空安全的长远考虑以及国际行业习惯的遵循,其认为不应该以该调查报告的结论,作为认定齐全军刑事责任的根据。 张起淮较为认同民航飞行员协会发布的声明,他称事故是多个原因导致,暴露出机场从修建到审批验收,在行业管理上都存在问题。为了更多人的安全,应进一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查里面的渎职等问题。 F 空难追责 应否担刑责一直有争论 身为航班机长,齐全军被入刑追责,在中国内地首开了“先例”,国际民航组织曾一度派员旁听庭审。飞行员是否应当为空难承担刑事责任,在国际上一直存在争论。据张起淮介绍,国际上,曾因空难引发对飞行员责任认定和处罚的分歧。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