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真相,张岩斌立即飞回了阿克苏。 “我在看守所干了七八年,没有见过敢这么放人的。他们敢出这样的手续,我就敢放人。”看守所所长这样回答了张岩斌的质问。“4月27日,我打电话给主持法院工作的党组书记王某。王某竟然说,这是集体讨论决定的。我追问:难道集体讨论了就可以集体违法吗?后来,我当面让他解释这个漏洞百出的《释放通知书》,他避而不答。这难道不算是知法犯法吗?”张岩斌说。 查法律、问专家,疑点重重 张岩斌咨询了相关专家,并找来法律条文对照,了解到:一、江守和没有被释放的法律根据;二、市法院的《释放通知书》没有按照规定程序送达;三、“家中父亲病危,申请短期探视”的释放理由均不符合释放及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张岩斌还下了大工夫,对江守和“释放”后的行踪作了周密的调查,结果更让他吃惊:江守和根本没有直奔老家安徽看望病危的父亲;而那个亲自接出江守和的市法院纪检组长吴某,与江守和一起去了江的企业所在地拜城、库尔勒及江所在公司煤炭销售地伊犁新源县;4月28日,两人在乌鲁木齐集合,一同飞往安徽合肥;5月2日,同机返回乌鲁木齐;5月3日大早,一同飞回了阿克苏。 被如此“释放”了整整10天后,江守和又被送回了看守所。江出来时,各机关都不知道,这次又凭什么再进去呢?有档案显示,吴某是拿着市公安局法制科开的一个逮捕证将江守和第二次逮捕又送进了看守所的。 对这个过程,张岩斌提出了更多的质疑: “身为法院干部,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但却知法犯法,这个《释放通知书》是怎么开出来的?谁在上面盖了阿克苏市人民法院的公章? “去看守所放人是法警的分内工作,为什么纪检组长吴某亲自去办?而且为什么要选在检察院驻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下班后来提人? “明知是不符法律规定的释放通知书,看守所怎么就会轻易释放?如此,看守所里羁押着的犯罪嫌疑人还有谁不可以放? “既然江守和被‘释放’了,吴某为什么要跟随其后?纪检组长吴某扮演了什么角色? “江守和不是为了去看病危的父亲吗?为什么不直奔老家?却在关系人和企业间奔走,有没有转移赃款和串供之嫌? “市公安局法制科又凭哪一条开出了第二个逮捕证? “这是被发现了,如果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有谁会知道有犯罪被告人被放出又被收回?” 实名举报,领导批示,纪委立案调查 “是谁在做鬼?我一定要搞个水落石出!”张岩斌较起了真儿。从4月26日起,他走上实名举报求调查的路。他拿着举报材料先后找到了自治区和地区两级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同时将举报材料贴到了网上。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