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民可以申请公开信息,则是在法律层面上给了普通公众更多发声的机会和可能。“信息公开是原则规定,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对于具体要公开的信息都有规定。在政府已经公开的信息基础上,公民再去申请的信息公开也得是可以公开的信息。”王凤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 同时,新《环保法》还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规定凡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举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骆建华表示,相比普通公民,公益组织更加专业。比如说,如果要起诉一个企业必须要得到一些证据,公益组织就有一些专业的数据,能更加全面地为诉讼提供证据和材料。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