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8日,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19岁的女子郑殿荣失踪。 1990年10月28日,村民修河,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怀孕的女尸。经辨认,确定为一年前失踪的郑殿荣。 1990年10月29日,警方带走刘忠林。刘忠林作第一份笔录时否认杀人,后被收审。11月8日,被送往看守所。 1994年7月11日,一审宣判,刘忠林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院核准死缓。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同年8月,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发现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再审超期,延宕至今。 (原标题:喊冤“凶犯”:谢谢死者家属说真话)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