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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代理律师指河北公安法院对口供物证造假(2)

时间:2015-04-29 14:50来源: 法帮网 作者: 法帮网
原办案单位代表坦承,河北省政法机关在复查聂树斌案过程中,受到了很多质疑,也承受了很大压力。 由于聂树斌案和王书金案相关联,该代表还重点陈述了聂树斌和王书金在供述中出现的矛盾。 该代表在听证会上表示,被

  原办案单位代表坦承,河北省政法机关在复查聂树斌案过程中,受到了很多质疑,也承受了很大压力。

  由于聂树斌案和王书金案相关联,该代表还重点陈述了聂树斌和王书金在供述中出现的矛盾。

  该代表在听证会上表示,被害人失踪时间和聂树斌供述的作案时间(下午5点多)吻合,但和王书金供述的时间(下午2点左右)相矛盾;证人证言、现场勘查、尸检报告描述被害人衣着以及作案手段等,也与聂树斌供述内容一致。

  原办案方代表还播放了聂树斌和王书金在庭审中的供述,以证明双方的供述存在矛盾。比如作案时间不同,对被害人行走方向的描述不同,对被害人衣着的描述也有差异,以及对被害人的身高描述也完全不一致。更为重要的是,两人供述的作案手段也不同。该代表认为,聂树斌的上述供述,更符合河北警方的侦查结果,因此判定聂树斌是该案的真凶。

  昨天晚上,河北省公安机关的代表也在听证会上,对申诉律师提出的几点质疑进行了回应。该代表称,警方是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聂树斌和群众反映的凶手特征比较相似,而聂树斌在盘查过程中神色慌张,十分可疑;至于缺失4天的审讯笔录,是因为在23日抓捕之后,有一个外围侦查和印证的过程,直到28日,聂树斌才做了比较系统地供述。

  [专家说法]

  或开重案复审听证先河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听证会仍在进行。山东省高院并未表示是否对聂树斌案进行重审。但无论是否重审,此次听证会都极具意义。有专家表示,山东省高院采用听证方式来审查重大疑难案件的申诉问题,具有非常好的示范和探索意义。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除了申诉方和原办案方代表之外,还有法院委托第三方按规定条件邀请的15名听证人员,包括专家学者5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2人,妇女代表2人,人民法院监督员2人以及基层群众代表2人。这些听证人员年龄都在45岁以上,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品行端正,并且没有对聂树斌案发表过评论性的意见。

  “听证会的目的,是通过把听证和其他审查工作结合起来,判断原来的生效判决是否有错。”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说,如果发现有错,就要正式启动再审程序;如果认为原来的判决没错,就不会启动再审程序,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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