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标准不统一。分散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商建设、物业公司管理,开发商在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过程中,存在建设标准不统一,所用材料良莠不齐。这些设施由小区物业负责维护清洗,至于能否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在于物业能否尽职尽责,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成为物业能否“凭良心”做的事。 三是供水企业有心无力承担设备的维护。邱文心说,居民的物权意识不强,遇到二次供水影响水质会找政府、找供水企业,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让企业被动地承担了这类服务。现有水价内不含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在没有政策、资金的支持下,由供水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成本过大。 武汉市二次供水的泵房有2000多个,为防止自来水污染“最后一公里”现象,武汉水务集团本打算全部接管,但是接管过程中发现这项工作消耗人力、物力、财力太大,接管了170多个,不得不停下来。 相应供水法律规章缺失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对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个别地区探索制定地方二次供水条例。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加大力度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真正使二次供水有法可依。 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市区内二次供水设施逐年增长,一些水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市民日益关注自身饮水安全,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自来水水质问题,一些地区出现市民堵路、堵政府等群体性事件。 对于二次供水的安全隐患,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为二次供水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邱文心建议,进一步明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新建楼房的二次供水设施建设采用建管合一模式,即设计、施工和后期运营维护由水务集团负责,建设资金列入房屋的建设成本。 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由政府组织,水务集团实施,改造后由水务集团统一管理,改造资金政府由承担。对于水务集团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通过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来进行日常的运营业管理,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统一收费”。 专家建议,在用水管理条例中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应当加强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定期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定期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刘大江、秦华江、关桂峰、丁铭、白明山、袁志国采写)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