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罗欧交代,他一度仕途顺遂,曾是当时省直机关最年轻的厅级干部之一,但在1998年惠州市换届时受挫,回到省政府的两次机会被错过后,心里产生极大落差,埋怨情绪不断累叠,心态被完全扭曲,于是先后向两名私人老板索贿买官,不料上当被骗。 2014年8月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三纪班”上告诫全省党员干部,酒肉朋友千万不能乱交,有所图谋的饭千万不能吃,对自称有特殊背景或者与高级领导及其亲属有关系人的话千万不能信,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千万不能进,不义之财千万不能收,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罗欧的堕落轨迹,正是这六个“千万”的生动注解。 摘自《广东省监察学会纪检期刊》微信公号 三招包装苦扮清廉 贿赂交同学或情妇保管如2007年私人老板罗某送其100万元人民币、400万元港币时,罗欧当面拒绝,转身又授意其表弟李某将钱收下,并用赃款以李某名义购买商铺。罗欧用赃款购买的价值数千万的豪华大宅和占地十几亩的超级别墅,都悉数登记在别人名下。 以假还款掩盖真受贿收受李某150万元后,与李某签订假的借款协议。之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李某归还120万元,然后再让李某通过提现的方式将这120万元还回来。 与人串供、伪造证据2013年,罗欧以其妹妹的名义收受了曾某赠送的300万元干股,要求曾某伪造股东会议记录和借款协议。向省纪委领导宣示清白,并借机查探案情。 三招敛财贪贿亿元 大小通吃、公然索贿以买官、买房、修祖屋、女儿开公司等名义,向多达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职人员伸手要钱、要车、要家具。仅以购房名义,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万元。 充当“掮客”、挟权谋私为了徇私情谋私利,亲近老板,通过“打招呼”帮人办事,从中捞取好处。在李某承揽亚运工程时,他出面参加了一个协调“饭局”,尔后就伸手向李某索要近2000万元。 插手司法、当“保护伞” 在任惠州政法委书记期间,为私人老板欧某枪杀法院执法人员的案件四处协调,使欧某逃脱了法律的严惩;湖南郴州黑恶势力首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深圳警方逮捕,罗欧又出面为其游说,要求放人。 罗欧简历 1956年10月生,广东兴宁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入党,学历大普。 历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揭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揭阳市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打私办主任。 2014年5月25日,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查。 2014年8月,被移交省检察院。 2014年9月,被双开;违纪所得被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