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洪刑二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证人(高利贷人员吴南芬、聂建军、王玲、罗红平、杨年根、龙柄良、李文华、喻媛、孙国栋、李鸿、廖慈祥、衷强华、曾清源、熊振华、褚小强、李小华、袁先银、蒋惠民、黄加阳、段黎明等人)的证言,证明刘建军为收购国恩大厦等房产共向他们借款4亿余元,均为高利贷。” 刘建军说:“我从法院拍卖竞得的资产,每平方米4000多元。可章主恩要我按每平方米5800元与他结算,否则进不了场。我曾举报章主恩与某网站江西频道合谋敲诈我400万元的事,写了举报信,附了转帐凭证。” 刘建军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些都是导致刘建军资金紧张、借高利贷、资金链断裂以致最后诈骗2.3亿的基本原因。“诈骗的钱款绝大部分都是用来偿还购买国恩大厦房产所借的高利贷。” 因同案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的叶益波(男,33岁,刘建军表弟)供述:“刘建军购买国恩大厦房子的好多钱都是借高利贷。利息最低月息三分,最高月息一毛八分。将高新区创业投资公司骗出来的钱大部分还高利贷了。” 虽然国恩大厦让刘建军深陷纠纷,无法自拔。但真正压垮刘建军的最后一根稻草却并非国恩大厦的巨额投资,而是一块志在必得的土地。 崩塌第一张多米诺骨牌被推倒 刘建军原本只是想挪用创投公司的存款,通过一块志在必得的土地打一个翻身仗。不料,这块土地的价格却从预期的每亩400万抬升至每亩850万。这使得本就资金紧张的刘建军被彻底压垮了。 这还要从刘建军当上新干县副县长这事说起。刘建军之所以能当上副县长,其实无关乎才华和勤奋,而是花钱找人运作的结果。他通过一个自称是中国伍矿集团高级顾问的人,认识了号称是苏荣外甥的曹正光(男,41岁,吉林省白山市人)。其实刘建军知道曹正光只是苏荣儿子苏铁志的酒肉朋友,但为了搭上苏铁志的关系,刘建军还是花了巨资为曹正光、苏铁志买豪车。结果,曹正光还真是成功帮他当上了新干县副县长。这让刘建军更加相信曹正光与苏铁志有着很好的关系。 后来有一次,曹正光找到刘建军,告诉他抚生路有块地要卖,400多万一亩,希望刘建军给他4000万运作这个事。刘建军一听,觉得划算,就给了曹正光4000万。然而,曹正光却错误地估计了形势。虽然劝退了几家竞标的公司,但仍有一家名叫昌河票证的公司没有退出,因为昌河票证不相信苏荣的儿子会对这么小的一块地感兴趣。于是乎,竞拍当日,昌河票证的人上午被打了,下午又来举牌。最后,土地价格竟然竞到850万一亩才买到。 土地价格上涨了一倍多,意味着刘建军还需要再交1.2亿元,否则连保证金也不能全数拿回。然而,即使是7200万的竞拍保证金,也有6500万是高利贷借的。此时的刘建军根本无力支付如此高额的土地款,资金链已经完全断裂。只能让高利贷的债主由借钱改为入股,全面接盘。这是刘建军的又一次巨额亏损。至此,刘建军从创投公司银行账户挪走的2.3亿元存款,已是彻底无力归还。终于,东窗事发,刘建军被彻底压垮。 曹正光在土地上的失算,触发了江西官场第一张多米诺骨牌的倾倒。随着刘建军、曹正光、苏铁志相继被调查,江西官场地震的序幕被拉开了。 2013年5月28日下午,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江西省工作动员会在南昌召开。2.3亿元不翼而飞的存款和4000万元不能见光的行贿款,给刚刚入驻江西的中央第八巡视组送去了一个重要线索。 2014年5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新干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刘建军犯票据诈骗罪、金融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刘建军服判,不上诉。但请求法庭考虑他的坦白、立功情节。
判决书 2013年7月1日,江西省纪委对雷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2014年4月10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雷霆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雷霆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4年7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9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南昌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原财政局局长兼高新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钟骁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钟骁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4年6月3日,江西省委原常委赵智勇被免去省委常委、委员职务。7月16日,赵被连降7级,由副省降至科员级。 2014年6月14日,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此后,省国资委原主任李天鸥;省发改委原主任、新余市委原书记李安泽;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等相继被调查或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