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在自己原籍的重要岗位长期任职,发生腐败问题的风险必然与日俱增。 王有明是晋城市高平人,他一直在自己原籍的重要岗位长期任职,人际关系复杂。一旦本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方面出现问题,利用职权受人请托为亲友谋取私利几乎无可避免。 王有明在当地长期与一些私企老板在一起吃喝玩乐,在所谓的礼尚往来中成了相互利用的朋友。正如王有明所说:“社会上许多人尤其是那些有求于我的人或者准备求我办事的人,借助春节拜年给我送钱送东西,收吧当时心里并不乐意,不收吧又觉得不好意思。” 王有明这些所谓的朋友关系,都是以利益为纽带形成的相对稳固的小圈子,一起利益分享、一起贪图享受、一起腐化堕落。在王有明干股分红一案上,这种现象体现得更为突出,王有明与同案几人均为同乡,相互间的所谓“信任”,促使他们一拍即合,但最终同陷囹圄。在贪欲面前,同乡情意异化为参与腐败、获取不法利益的同党。(记者 刘 宇)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