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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政府被指强拆工厂(2)

时间:2013-10-14 10:23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国强
先拆后补实属典型违法 记者了解到,承铎公司租用村集体荒地于2003年开始建设,由于符合各地招商引资建厂的土政策而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取得了生产经营的相关手续,但厂房至今也没有证照。当地村委会也证实了这一情

  先拆后补实属典型违法

  记者了解到,承铎公司租用村集体荒地于2003年开始建设,由于符合各地招商引资建厂的“土政策”而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取得了生产经营的相关手续,但厂房至今也没有证照。当地村委会也证实了这一情况。

  据相关人员介绍,我国对违章建筑拆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拆违,要经过规划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行政执法部门下发处罚书而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方可实施。另一种是以征收为目的的拆违,则要按动迁补偿的政策和程序推进。承铎公司显然属于后者。

  然而,鞍山市高新区在占用承铎公司所在土地,征收其相关资产时,多处程序明显违法。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教授王利民说,既然是征收,就应该在达成补偿协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即便达不成一致,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最终由法院实施强拆。高新区以承铎公司违建为由,先暴力强拆,后谈补偿事宜,这是剥夺企业财产的典型违法行为。

  此外,征收违章建筑、无证房屋,其赔偿标准虽然比合法房屋低得多,但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操控估价。我国动迁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提出,评估机构不能由政府指定,而应当是与被征收方协商、投票或随机方式产生。“政府指定中介公司评估出的947万元明显是违规的,但现在厂子被推倒了,二次评估的机会都没有了。”孙志军说,高新区这么做给他们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王利民还认为,承铎公司所在土地为农村集体用地,高新区在尚未征为国有的情况下就上马修路,施工所到之处强拆民房、工厂等,还表现出急政、乱政等问题。这些“一切都要为政府工程让路”的观念,正是科学发展观、关心民生、尊重法制的死对头。

  如今,兴业大道两头已经铺上了路基,但在工人们的死守之下,已成为废墟的承铎公司成为难以逾越的障碍。第四次强迁会在何时发生,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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