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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户口迁移路上的冤魂(2)

时间:2013-04-10 10:29来源:《政府法制》杂志社 作者:唐国强 任俊元
由于新化县公安局并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没有及时给付医药费,而被害人欧阳林家庭经济困难,也无法垫付巨额的医药费,新化县人民医院停止了对欧阳林的医治,并将欧阳林转到一间单独的病房不再过问医治。2011年12月1


    由于新化县公安局并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没有及时给付医药费,而被害人欧阳林家庭经济困难,也无法垫付巨额的医药费,新化县人民医院停止了对欧阳林的医治,并将欧阳林转到一间单独的病房不再过问医治。2011年12月12日凌晨,欧阳林在缺医短药、没有得到有效救治及严重营养不良的情况下,凄惨含冤离开人世。


    被害人亲属闻知噩耗,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一个由警方介入、在医院住院救治的伤者竟会毫无征兆的突然死亡,强烈要求验尸查因。就在新化县公安局组织进行尸检的同时,被害人的亲属再次向新化县公安局递交了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紧急报告。新化县公安局局长张建成口头答复须待欧阳林尸检鉴定结论出来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同时张建成局长口头承诺:一定将欧阳林的尸体送往武汉同济大学医学院进行鉴定,查明死因,依法办案。


    2012年3月7日,焦急等待中的被害人的亲属终于等来了新化县公安局字[2012]00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但鉴定结论无异于晴天霹雳,公安局字[2012]006号鉴定结论通知书竟然写着:“死者欧阳林系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后继发感染及重症营养不良,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且其重症冠心病在死亡发生中也起一定作用。”为此被害人家属及其律师向公安机关多次索要武汉同济大学医学院的尸检鉴定书原件,被新化县公安局拒绝,并拒绝对该案立案侦查。


    在医院住院救治的伤者,竟然会发生了伤后继发感染及重症营养不良,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这样的惨况,医院到底都为欧阳林做了什么治疗护理呢?重型颅脑损伤已构成重伤,警方拒绝立案又依据什么法律呢?伤者亲属百思不得其解。


    强行火化不立案 被害人又成无名尸体?

 

新化县公安局开据的死者欧阳林系无名尸体证明


    2013年3月7日,死者欧阳林的家人去县城办事,想顺便去新化县殡仪馆看看欧阳林的尸体,结果发现欧阳林的尸体竟然不翼而飞。欧阳林的家人马上找到殡仪馆的负责人了解死者下落,被告知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个叫龚智的刑警让殡仪馆把欧阳林的尸体火化了。随后,欧阳林的家人电话联系了警官龚智。龚智答复说:“他们是按照新化县民政局殡改办的要求,才通知殡仪馆把欧阳林的尸体火化的!”欧阳林的家人赶到新化县民政局殡改办,民政局殡改办的负责人说:“根本没有这么回事情,我们没有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去处理欧阳林的尸体。”欧阳林的家人又找到殡仪馆的负责人理论,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殡仪馆才出具了一张盖有新化县公安局公章的证明。该证明内容为“2011年12月13日,在新化县人民医院发现一具未知名尸体,经新化县公安局法医对其尸表检验,未发现明显损伤,可排除因暴力打击致死。请按照新化殡葬制度予以处理。”,该证明出具的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新化警方明明曾经负担过死者欧阳林的医药费,并给欧阳林多次做过司法鉴定和尸检,为什么说死者欧阳林的尸体是未知名尸体?又为什么在欧阳林亲属上访期间擅自将欧阳林尸骸火化了事呢?而对铁证如山的欧阳林被殴打成重伤致死案却坚决不予立案,致使凶手依然逍遥法外。欧阳林三哥伤心地对记者说:“新化县公安局怎么能这样不分是非呢?欧阳林连个准确的死因都没有弄清,他死得冤啊!潘传新等一伙人把欧阳林打成重伤至死,难道就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是谁给他们撑起了保护伞?!国法何在?天理难容啊!”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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