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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不学勃兰特,却要学希特勒

时间:2014-04-14 09:55来源:新华国际 作者:新华国际
让我们揭开安倍的“积极和平主义”面纱,从三个方面看看他从政以来特别是这一年多来的言行与希特勒的言行多么相似。

  据参考消息4月14日刊文,1970年12月7日,一个寒冷的冬日,时任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来到波兰华沙犹太人遇难者纪念碑前,向纪念碑献上花圈后,肃穆垂首,突然他双腿下跪,虔诚地为纳粹时代的德国赎罪,这被誉为“欧洲约一千年来最强烈的谢罪表现”。从此,二战后的德国不但得到曾遭受纳粹德国侵略和蹂躏的国家和人民的谅解,并且赢得了世人和国际社会的尊敬。然而,同是二战侵略战争发动者的日本的一些右翼势力和极端民族主义者,尤其是如今以安倍为首的一批粘附着军国主义阴魂的政客们,却不学二战后的德国总理勃兰特,非要学一战后的希特勒,顽固地拒绝承认侵略罪行,并且处心积虑地用各种方式修改“和平宪法”,走向复活军国主义之路,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不但使亚洲国家和国际社会越来越感不安,也使日本在国际社会越来越孤立。

  让我们揭开安倍的“积极和平主义”面纱,从三个方面看看他从政以来特别是这一年多来的言行与希特勒的言行多么相似。

  极力否认侵略历史妄图摆脱国际约束

  安倍与希特勒一样,极力反对战后国际社会为惩罚日德两个侵略战争的罪魁祸首制定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秩序的约束,不断煽动民族主义,并采取种种措施欲摆脱国际条约的束缚,破坏战后国际秩序。1930年,希特勒在莱比锡的最高法院上叫嚷:德国的手足受到该条约的束缚,宣称他的纳粹党“认为和约不是法律,而是用强制办法加在德国身上的东西”。-他上台后立即以政府名义要求修改《凡尔赛和约》,最终将之废除。他在1 9 3 9年4月28日的国会演说中说:“我曾致力于一页一页地撕毁长达448页的条约。”

  安倍是从否认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历史和罪行以及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等入手,来反对战后按照《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在《联合国宪章》基础上建立的远东国际秩序的。他无视广大亚洲受害国的反对以及盟主美国的劝告,执意参拜靖国神社,并辩称“向英灵表达崇敬之情是自由的、理所应当的”,“无须考虑中韩的反对”。2013年4月23日,安倍晋三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就“村山谈话”

  发表看法时称,他将不会原封不动地继承为日本殖民侵略历史谢罪的“村山谈话”。他甚至质疑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审判的合法性。他说,远东军事法庭对战争做出的结论,不是由日本人自己而是“依据所谓的盟国以战胜国地位单方面判断裁定的罪名”。他认为按照日本国内的法律,“这些人不是战犯”。他还反复为日本在二战前和二战期间的行为辩解说:“不能将日本战时占领亚洲其他国家的行为视为侵略。”他甚至荒谬地提出侵略定义未定论。

  安倍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日本学者高桥浩佑在日本《外交学者》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指出,这是因为要让日本摆脱战后体系,不可避免地必须先否定侵略历史。“在此背景下,安倍参拜靖国神社显示了他实现最终目标(摆脱战后体系,即否定战后国际秩序与“和平宪法”)的决心。”文章还指出:“对于安倍家族这种日本主流保守派来说,日本自从接受了‘东京审判’之后就遭到了束缚。”因此,60多年后,“安倍政府希望将日本从这些明显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他希望通过‘将日本带回’而‘同战后政治制度分离’,从美国那里带回一个军事、外交和经济上十分强大的日本”。

  积极推动修改宪法叫嚣夺回“强大日本”

  安倍与希特勒同样致力于修宪。希特勒1933年1月30日当上总理后,并未立即宣布取消一战后建立的魏玛共和国的宪法(简称《魏玛宪法》),而是采取利用这部被普遍认为是“民主的宪法”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一步一步地使《魏玛宪法》名存实亡,最终将其彻底废除。希特勒上台后不到两个月,他的纳粹党于2月27日故意策划制造了国会纵火案,嫁祸于德国共产党人,第二天他就利用宪法第48条(即总统紧急权力令)颁布了《保卫人民和国家法令》,紧接着,3月23日,他又操纵国会通过了《消除人民与国家痛苦法》(即通常所说的《授权法》),授予内阁无须议会同意即可通过法律、在必要时可以违背宪法、总理有权发布法律等权力,为纳粹独裁专制提供了法律基础。这两项法律把立法权和行政权全部集中到希特勒政府的手中。继而,希特勒又颁布了《各州协调一致临时法》、《国家重建法》等一系列法律,从而使德国的法律纳粹化。

  同样,安倍把修改“和平宪法”也作为他的“毕生事业”和“历史使命”。他从2006年第一次担任首相以及2012年底再次担任首相以来,一直为达此目的而不遗余力。安倍的副首相麻生太郎公然表示要学习纳粹搞隐性修宪,要像希特勒那样“不知不觉地把(德国)魏玛宪法变成纳粹宪法”。这几十年来,包括安倍在内的日本右翼势力实际上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他们通过制定各种法律和法规,如《关于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合作法》(PKO法)和《关于派遣国际紧急援助队法修正案》等,不断架空“和平宪法”,冲破“和平宪法”的制约,如今的“和平宪法”几乎已成了一个虚壳。日本媒体称这种做法为“解释性修宪”或“曲线修宪”。尤其是在2013年12月安倍操纵日本国会通过了《特定秘密保护法》和修改《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并据此设立了由首相、官房长官、外相和防卫相组成的四阁僚会议,负责制定危机管理和安全政策。日本和国际舆论普遍认为,这两个法律前者将损害和剥夺国民知情权,压制新闻自由:后者将安保权力集中在安倍手中,削弱国会的制约作用。这同上述希特勒操纵国会通过的《紧急状态法》和《授权法》多么相似。

  现在安倍正在做的是要把“和平宪法”的虚壳也彻底抛掉。他在今年1月24日发表的施政纲领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修改宪法,“以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目的是要进行更大规模的扩军备战,实现他的强军目标,把日本拉回到军国主义道路,“夺回一个强大日本”(安倍新年献词)。尽管上述修宪在内容上与希特勒的修宪不同,但手法基本相似,目的基本相同。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对安倍的做法如此担忧的原因。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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