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记者要求总理办新闻室道歉的理据如下: 1,将本报记者加入提问名单,是随行记者团的集体决定,总理办新闻室没有尊重记者团集体决定。2,按加拿大的既定惯例和程序,只能由记者团集体讨论来决定由何人提问;而总理办新闻室只能限定提问人数和时间,对由谁来提问,提什么问题则无权干预。3,总理办新闻室突然在现场作出撤换决定,未经记者团和本报记者的同意,也未给出任何理由,这只能解释为是对中国记者的排挤与歧视。 4,在加拿大,记者拥有无可置疑的提问权利,总理或总统也有装做听不见不予理睬,或是回避问题,或是顾左右而言他的权利。但无论是总理办新闻室,还是警察都没有因为记者要提问而动用武力将记者押离的权力。5,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总理办新闻室主任,在没有向当事人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对记者进行指责并要求道歉,显然是极不负责任的。 24日,此插曲成为加拿大各大主流媒体的重要新闻。加拿大全国最大的报纸《环球邮报》、全国性大报《全国邮报》均配发图片,刊登2000字的相关报道。加拿大两大全国性电视台CBC和CTV,都在事发当晚将此事作为重要新闻事件加以播出。报道都是随团记者们发回的,情节基本属实,立场也颇为客观,叙事中带有对中国记者的同情,并指责多年来总理办对记者的封锁和对媒体的限制。在加拿大国家电视台CBC和加拿大电视台CTV网站的报道后都出现数以千计的加拿大人跟帖,多数都是同情与支持记者的。在CBC网页跟帖中,一位名叫JANICE COWLEY的现场女听众写道:“她(指朱莉)才是肇事者。总理应该向李道歉,然后是全体加拿大人(道歉),因为这起事件将我们的民主变成了伪善。” 驻加拿大特派记者 李学江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