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套房子、一个孩子、一个学位、一笔拆迁款、一笔取暖费……他们“离婚”了。为了结婚买房,又为了买房离婚,这正是一部分中国人正在遭遇的困境。
离婚有风险:买房须谨慎 杜太太心里的一根弦断了。 3月6日,她和老杜在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了离婚证,13天前,也就是2月21日,他俩才刚刚在同一地方领了结婚证,握拳宣誓的那一刻,曾经让她觉得很神圣。 “办了离婚,就像是心里的一根红线被剪断了,感觉已经完全不同,心态被改变了。” 那天,去离婚的人很多,杜太太的身边就坐着一对为买学位房而来离婚的夫妇,她向他们请教怎样写好离婚协议,依照前辈的指引,她在离婚原因一栏写下:夫妻感情不和。而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为了一套房子。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 杜太太是上海人,老杜是北京人,他们是去年认识的。 来上海前,“IT男”老杜贷款在北京五环外买下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一名事业单位职员,杜太太并不想离开上海。婚后,他们很快看中了上海外环一套96平方米总价180万元的二手房。 老杜卖了北京的房准备交首付,但夫妻俩发现,2011年出台的“新国八条”“认房又认贷”的强制性规定使得他们“被二了”杜先生虽然卖掉了第一套,但留下了贷款记录,杜太太没房也没贷款记录,但即便用她的名义买房,她也会受丈夫有贷款记录所累而“被二”,“就像是在我们身上打了钢印一样”。 杜太太婚前并未意识到这点,他们被“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困住了。杜太太算了笔账,如果首付80万元贷款100万元,首套房贷利率是8.5折,二套房贷利率是1.1倍,两者利差相差30多万元。 银行的信贷员给他们支了个招:要想二套变首套,政策性离婚,“新国五条一出,二套的利率很可能会升到1.2、1.3倍”。“很显然,我们是被政策误伤的人”,杜太太说,当双方父母得知要通过离婚来买房的消息后,叹了口气,骂道:“变态的政策。” 杜太太和老杜离完了婚,向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他们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最后的消息。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今年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出炉,限购限贷愈紧,其中对卖家出售第二套房产的升值部分征收20%个税的规定,成为狙击二手房交易的一道“杀手锏”。为抢搭政策末班车,“过户潮”、“离婚潮”屡创新高。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政策性离婚成了开发商、房产中介、银行信贷员、买家和卖家的一场合谋。 开开心心来离婚、高高兴兴去买房的场景在各地民政局门口上演,郑州市房管局的办事员连续加班一个礼拜,结果在三八妇女节那天,有窗口工作人员累到休克,被救护车拉去医院抢救。 “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