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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共有28个人口超千万城市 中国城市占六席

时间:2014-08-01 16:12来源:人民网作者:人民网
7月3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今后各城市落户限制条件将主要取决于城市人口的规模。

  7月3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今后各城市落户限制条件将主要取决于城市人口的规模。例如,对小规模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而对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规模城市,仍要“严格控制”,实行积分落户制。

  哪些城市进入严控落户行列?

  中国对“特大城市”的规模标准曾几经修改。1980年,市区(包括中心城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达到100万以上的城市被划为特大城市;到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首次将市区常住人口达到300万以上的城市划为特大城市。2014年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再次提高标准,规定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为特大城市。

  此次《意见》对城市规模的划分,即是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标准。但《意见》和规划的原文中,均没有提及“城区人口”的定义。

  社科院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介绍,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叫特大城市。而在我国,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有80、90个,所以在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也要分级管理。“有一种学术意见,城区人口在50万以下都统一叫小城市,50到100万的叫中等城市。100万以上到300万是大城市。300万到500万叫特大城市,城区人口在500万以上,属于巨型城市。”

  而对“城区人口”这一概念,这位专家表示我国的确没有定义和统计。“目前统计部门只有城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数字。对城区常住人口,还没有详尽权威的统计。所以,官方目前没有发布特大城市的名单。”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联合国近日发布的《世界城镇化展望(2014年版)》指出,截至2014年,全球共有28个人口上千万的超大城市,其中中国城市占据六席。上海有2299万人口,名列第三,北京有1952万人口,名列第八,重庆、广州、天津和深圳依次居后。

  这一统计使用的是城镇化的概念,因此按第六次人口普查来说全国人口最多的重庆市,因为农业人口比例不低,名次反而排在上海和北京之后。

  这位社科院的专家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研究,目前有我国有十几个“巨型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杭州、成都、武汉等。”该专家表示,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能发挥“区域中心”的作用。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城市,是应该有国际影响,代表国家的竞争力。

  各大城市现行落户规则一览

  北京:僧多粥少争“指标”

  最常见的在京落户方式即通过申请获得“留京指标”。一定年龄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和博士)可通过有“进京指标”资格的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事局申请获得。2013-2014年,“留京指标”的年总数都在1万人左右,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4年公开表示,这个指标暂时稳定,未来还会进一步收紧。

  另一大途径是通过“国考”,成为北京市公务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公务员或部分事业单位的职工(含大学生村官、社工)能够自动获得北京户口。一些国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也拥有“进京指标”,但通常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如果是“海归”,可以考虑申请“千人计划”入京;而成功的私营企业负责人,可以援引《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作为申请城六区户口的依据。

  如果直系近亲属有在京户口,如丈夫、妻子、父母等,满足一定年限、住房条件者也可连带入京。除此以外的进京方式一般数量较少,类似“特批”。如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或市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随军家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京入户,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等等。

  上海:积分制吸引人才

  除常规的如考公务员、“海归”引进等途径,落户上海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获得《人才引进居住证》。持该证满7年,期间依法缴纳社保、所得税,拥有一定职业资格且无不良记录的人,可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且无名额限制。

  此外,符合一些特殊的条件,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岗位符合、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等等,可以放宽一部分落户限制,如缩短持证参保年限。

  2013年7月1日起,上海实行新的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已经持证的居民,按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实行累进式积分。按分值不同,持证人享受的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都不同。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实质相当于落户。

  广州:十类入户对号入座

  2014年3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根据文件内容,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十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居民户口。

  这十项条件分别是: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广州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广州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具有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广州市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引进发展急需的人才;在广州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特殊性、艰苦性、危险性、保密性强的工作的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除此之外,还有积分入户、艰苦工种单列入户、家属投靠入户等辅助方式,用来解决特殊情况人群、特殊岗位的需要。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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