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大都熟谙“五四”运动的历史,其中“火烧赵家楼”事件,是这次爱国学生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记载,这一事件大致如下: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在巴黎举行“和平会议”。美、英、法、日等国代表在会上拒绝了中国政府提出的废除外国在华势力范围、取消“二十一条”等要求,还决定在和约中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而段祺瑞政府竟准备在和约上签字。消息传来,举国震怒。 5月4日早晨,北京学生数千人到天安门前集会,高呼“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等口号。会后学生的游行队伍向东交民巷使馆区进发,学生代表向各国使馆递交陈词书,却遭到拒绝。愤怒的学生队伍决定去赵家楼找亲日的交通总长曹汝霖“算账”。曹家住宅大门紧闭,门外立着几个军警岗哨。先有学生捡起石头往门上、墙上乱砸,突然有一学生用力一跃跳上墙,再一跃跳进去打开了大门。门外的学生们便如潮水般涌了进去,分头搜索曹汝霖。曹汝霖躲掉了,而正在曹家的驻日公使章宗祥躲在一只木桶内被发现,于是被学生们抓出,一顿拳打脚踢。队伍中有人放火,其他学生也跟着放火,火势很快蔓延……学生们就走出赵家楼,见到章宗祥躲进门外一间杂货店,又被揪来痛打一顿。这时军警赶到,把赵家楼包围起来,捕走了32名学生。 事后,在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等名流共同努力下,5月7日,被捕的学生全部返校。 当时对“火烧赵家楼、痛打章宗祥”事件,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认定为“爱国行动”。然而时任北京大学讲师的梁漱溟却在5月18日《国民公报》上发表《论学生事件》文章,发出了令人震惊的与众不同的声音—— “我的意思很平常,我愿意学生事件交付法庭处理,愿意检厅提出公诉,审厅去审理判罪,学生去尊判服罪。检厅如果因人多检查的不清楚,不好办理,我们尽可一一自首,就是情愿牺牲,因为如不如此,我们所失的更大。在道理上讲,打伤人是现行犯,是无可讳的。纵然曹章罪大恶极,在罪名未成立时,他仍有他的自由。我们纵然是爱国的行为,也不能侵犯他,加暴行于他。纵然是国民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绝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使得……在事实上讲,试问这几年来哪一件不是借着国民意思四个大字不受法律的制裁才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最好我们到检厅自首,判什么罪情愿领受,那真是无上荣誉。这好榜样,可以永远纪念的。” 时年26岁的梁漱溟当然也支持学生的爱国行动,但他坚决反对学生们纵火、打人的非法之举。 如今人们对梁漱溟先生不再陌生,是看到这位大儒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而是出于责任不计个人得失敢于直言。他是在新中国最早提出“三农”问题的人;特别在“文革”中,是他反对把林彪作为接班人的内容写入宪法修改草案;对“批林批孔”他只同意“批林”反对“批孔”。在一次政协会上他公开表示:“‘文革’搞糟了,‘文革’祸因是治国不靠法治而靠人治。”而他的这一“法治”思想,早在“五四”时期就形成,前文就是明证。 “五四”爱国运动当然应该肯定,但笔者以为,对其中“火烧赵家楼”事件须重新审视。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