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良,男,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等职。 在图书馆阅览室的书架上,《中国法学》第四期到刊还不到一个星期,书页却已卷起了边。原来是有太多读者借阅、复印该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国和平发展与国际法的交互影响和作用》,而作者正是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曾令良教授。 无悔选择 “我依然对外国语言充满了兴趣。”1978年,22岁的曾令良从我校外语系毕业留校,并当了6年的外语教师。此后,他改行从事法学研究。 对于这种从外语到法学的转变,他无怨无悔。“我毕业时中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国家法制建设急需人才,而自己爱较真,性格倔强,法律这一刚正不阿的学科散发出迷人的光彩。”1984年,曾令良考取法律系国际法研究生,并在读研期间获得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又于1992年取得博士学位。他先后多次赴欧美进修、讲学。“曾老师在刚刚改革开放外语人才正炙手可热时改学当时并不热门的法律,真正体现了一个学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曾令良的一名学生敬佩地说。 扎实的外语功底使曾令良在进行双语教学时得心应手。多年来,他讲授国际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欧洲联盟法等课程均采用双语教学,上学期他用双语给本科生讲授的《国际组织法》就非常受欢迎。“他上课都用英语,但讲到重点和关键问题时,就会放慢速度,加重语气语调,当你表示听不懂时,他便会停下来耐心地解释。上这样的课既学了法律,又学了英语,这门课是一个非常棒的礼物。”法学院2004级学生孙熹这样感叹。 学者本色 “院长是有任期的,学者是无任期的。”曾令良特别强调自己首先是一个学者,他从不以院长公务繁忙为借口而降低对学术的要求。 2004年,曾令良申报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和平发展中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一举中标。 这一成功与曾令良“实践出真知”的人生信条是分不开的。他表示,在图书馆查资料是研究过程,教学备课和准备申报材料也是研究过程,只有亲身参与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 自1999年担任法学院院长以来,曾令良主持了多项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作为一个学者,曾令良认为有义务与责任为国家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他曾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向中央及有关部委提出多项重要咨询意见。 他先后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欧盟让-莫内讲座教授、WTO争端解决机构专家名册成员、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等。 为师之道 “教学与科研是相辅相承的,不在教学一线就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情况,而不研究,不仅会在学术上落伍,而且无法更新教学内容。”曾令良说。不管多繁忙,他都坚持给本科生上课。他的《朝鲜核试验问题的国际法考量》论文的灵感就源于学生的提问。他的《国际组织法》课非常生动翔实,“看到那些一张张精心准备的PPT,简直就是一种享受。碰到这样一个老师,这样一个长者,是我的幸运。”他的学生丁金铃说。 作为国际法研究所(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际法与国际新秩序创新基地(国家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学术带头人之一,他为这一系列重点基地、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创新基地的获得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在国际公法学创新团队建设、学术梯队建设和青年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虽然曾令良事务繁忙,但他认为:研究生可以在一些科研项目中协助工作,但不能取代导师;导师可以帮助学生成才,但决不可侵占学生的成果。曾令良正是本着这一朴质的为师之道,在国际法学道路上,且歌且行。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