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本该写“同意”,却用淳朴的“中”字代替 公文中本该写“同意”,却用淳朴的“中”字代替;写着“计大过一次”,明显是个白字。 辽宁省档案馆首度曝光了3件张作霖批公文的手迹。3件手迹均为档案中的字迹,是其亲自处理公文中书写,比起其他手迹更加真实。 亲批公文“不理对” 一份张作霖在当东三省巡阅使期间写下的公文批示只有一个字“中”,而不是“同意”或是“可以”。 张作霖草莽出身,念了不到两年的私塾,后来成为奉天省督军兼省长、东三省巡阅使、奉系军首领,以至于成为北京安国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北洋军政权最后的国家元首。 张作霖手迹存世不多,因此更显珍贵。因官越当越大免不了要批示或应付,为了不失脸面,就尽量不写或少写,同时张作霖开始下功夫练习写字。当遇到请求题字时,就让副官或秘书帮助提词儿。 由于张作霖聪明,很快写字就有些模样了。特别是当题字时,他十分谨慎,不但词儿要反复合计,写时也写了一张又一张,从中选出自己满意的才出手。从公文批示上看,张作霖的字还算不错,虽谈不上什么体,基本上还算流畅、大方、遒劲有力,只是在公文批示中就显得随意、文理不通、白字偶出。 如1915年,兴京(今新宾)翼长善璞因调解殴斗惹上是非,被诬陷遭撤职。因其清官良吏的形象深得民众拥戴,兴京甲长王宝山联合10个村的甲长,呈文张作霖例数善璞功绩为善璞喊冤。 当时规定凡呈文、禀文等均应以县知事名义逐级上报,不得越级行事。如是诉讼文书应有保人及粘贴印花税。因此,1916年1月22日,时任奉天督军署秘书长袁金铠在该呈文上批写了“来呈系邮递无保条,又未贴印花照章不理”。 张作霖阅后批示:“不理对”。一是表示同意秘书长的批示,二是讲究办事的规矩。三可以看出张作霖绝非甩手掌柜,亲自阅批公文。但此批条难免过于教条,恐有良吏遭诬陷而蒙冤。“不理对”三字书写的也略显随意。 “计大过一次”写白字 张作霖署理奉天军政当初,奉天省财政困窘,入不敷出,金融危机。张作霖知道要想掌控奉天先要掌控奉天经济,于是起用能人王永江任财政厅长,并按他的意见下令停止小洋票流通,以奉大洋为奉天省统一货币,并用大洋票兑换原来的小洋票。由于此举触犯了一些商人的利益。他们一方面哄抬物价,一方面造谣惑众破坏整顿。 张作霖随即发布第五号公告:“……已饬军警详密查拿”。在此情况下,海城县知事廷瑞给张作霖发快邮代电汇报:“本县已收回小洋票15万元,但官银号发行的大洋票都是百元面值,元角小票很少,市面流通停滞,商家不卖、断粮无食。请缓收缴小洋及商业角票。” 奉天省政务厅长史纪常在此件上批:“小洋票及商业角票功令所在,不容宽假。惟该县商民因无角票找零,以致市面停滞。应即于径换角票时,由省请领铜元票,以资周转。” 此件转张作霖审阅时,张作霖认为此事为县知事管理之过,财政厅长批文并无处罚之意,便批示:“改批,计大过一次。”有过就应该记过,是对的,但这里写的是“计”过,显然是个白字,应该是“记”过。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