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月11日电 (记者 庞革平、宁国用)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局公布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广西桂林市灌阳县灌阳镇孔家村等20个村落入选,至此,广西共有“国字号”传统村落89个。但目前,广西仍有很多古村落濒临消失,传统村落资源亟待挖掘和保护。今后,广西将从政策法规、整体规划等层面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 拟立法保护传统村落 在三江县丹洲村,每逢节假日,这里成为备受国内外游客青睐的旅游目的地。在广西,不只是丹洲村,很多古村落由于保护开发得当,兴起了古村文化旅游热,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 由于各种原因,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起步较晚,2012年国家启动传统村落全面调查后,各地传统村落抢救保护工作正式铺开。 针对缺少牵头机构和人员,广西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和工作组,分别由民族、文化、艺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划、建筑等领域专家和住建、文化、财政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研究和指导。 同时,加大资金扶持。2013-2014年,广西将第一、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纳入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每个村补助10万元编制历史文化保护发展规划,积极申报中央项目支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还会同文化厅组织专家开展广西传统村落现状情况调查和课题研究,系统调查了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民族构成、形成原因、建筑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基础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相关对策。为扩大宣传和影响,《广西传统村落》系列丛书将于近期出版。 广西历史悠久,聚居着12个世居民族,传统民居丰富而有特色,涵盖了汉族广府院落、骑楼和客家围屋、壮族杆栏式和院落、瑶族平地式和苗、侗吊脚楼等10余种建筑类型。为掌握传统民居谱系,广西开展传统民居类型调查统计,系统梳理各地传统民居分布状况、民居传统工艺和砌砖方式等,并建立了传统工匠、民居建造、设计专家等资料库。 记者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有效保护传统村落,广西将编制古镇古村保护发展整体规划,从自治区层面划定全区的保护区、保护群和保护带,促进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同时按照整村保护、片区保护、单栋保护的层级确定每个古村的保护类型,指导各地确定“防震减灾、修缮加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近期和中远期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专项研究,建立广西传统村落名录。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吴伟权介绍,今后,将出台《关于加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并积极争取报请自治区人大给予立法保护,从政策法规层面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职责等,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轨道。 发动各方参与传统村落申报 2014年起,中央财政将用3年时间集中投入超过100亿元,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入选中国传统村落,意味着获得中央财政的大力扶持,无疑有利于传统村落的长效保护和发展。 为做好申报工作,广西组织传统村落申报资料编制培训,把基础条件好、历史遗存丰厚、地方积极性高的古村纳入广西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百镇建设行动、村镇规划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中,整合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传统民居和文物保护,提高古村申报竞争力。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扬美村、大芦村、福溪村、龙脊村等,均为广西近年来打造的特色文化名村或特色旅游名村。 据了解,目前初步确定广西第一批传统村落266个,其中已有三批89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首批列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23个中国传统村落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每村可获资金300万元用于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吴伟权说,今后,广西将依托广西传统村落专家委员会,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加强传统村落的宣传推介。同时,将改革原有申报方式,固定采用三年为一届的周期申报,由单纯的行政部门申报改为行政部门申报和民间团体或个人网络申报等方式结合。在评审程序上,增加社会公示、网络投票等环节,发动各方积极参与。 仍有很多古村落“深藏闺中”,濒临消失 广西作为沿边、沿海、沿江的少数民族地区,有18万多个自然村,传统村落资源丰富,历史悠久,其建筑多为明清时代的历史建筑,有一些还是汉代的建筑,融合了壮、汉、苗、瑶、侗族等多民族的文化特点,具有很高的保护和研究价值。但目前广西各地仍有很多古村落“深藏闺中人未识”,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严重,濒临消失。 在临桂县的合峰村、褚村等古村落,房子依山而建、高低错落的人居景致,正遭遇数百年不遇的变化。近几年,村民陆续搬迁至山坡下的公路旁等地势平坦的地方,建起一幢幢崭新的钢筋水泥楼房。 同样,在平南县的上宋屯、扶绥县的旧圩等桂东南的古村落,很多古建筑遭受废弃,老屋大多陈旧不堪,亟待修缮维护。 记者调研发现,广西传统村落大多地理位置偏僻,基础条件薄弱,不宜居,外迁严重,呈现日渐颓败之势。据统计,目前广西初步确定的传统村落中,仍有少量不通电,约90个不通自来水,约150个没有有线电视,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最低的不足1000元。虽然保留了古朴的风貌和韵味,但由于贫穷和空心化,原住居民仅有三成多,且大多是老人和留守儿童,大量古村处于自生自灭境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朱涛认为,“大量古村落荒芜衰落,关键是无人居住和使用。随着原住居民逐渐迁出,古村的生活气息、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逐渐流失,最终将变成一个空有历史建筑、缺失文化内涵的空壳村。” 进入工业化城镇化时代,农村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需求与农耕时代生产生活条件的矛盾日益突出,也是古村落迅速消减的重要原因。如在交通便利,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古村落,不少古民居被推倒,原地建起现代化的楼房,各具特色的乡土建筑正遭遇“拆、迁、整、改、并”等危机。 广西文物保护研究设计中心主任陆卫认为,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的主体是当地居民,加强日常的养护是文物和历史建筑永续利用的保障,要让村民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使保护工作真正惠及当地民众。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