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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启动

时间:2014-11-27 15:23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11月24日,文化部下发通知,将于近期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

  11月24日,文化部下发通知,将于近期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获悉,此次评选工作是对美术馆日常工作和专业建设的重要考核,也是文化部“国家美术发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评选的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民办非企业法人资质的民营美术馆,评选内容为展览项目、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已列入2013年和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展览,不再参与本次评选。各美术馆均可同时申报“展览项目”及“公共教育项目”,每类项目限报2个。原则上“展览项目”与“公共教育项目”申报内容不得相同。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办艺函〔2014〕4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文化部将于近期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该工作是对美术馆日常工作和专业建设的重要考核,也是文化部“国家美术发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文化部将予以表彰。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及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美术馆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美术馆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优秀美术作品收藏研究和地域文化研究传承,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美术馆的行业示范作用和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作用,提升美术馆的文化影响和社会贡献率,繁荣文化艺术事业,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评选内容

  (一)展览项目

  1.重点美术馆展览项目: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完成的,由国家重点美术馆自主策划举办的重要展览项目,学术性强,社会影响广泛,展期不少于30天。

  2.其他美术馆展览项目: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完成的,围绕美术馆学术研究职能并结合本馆学术定位和学术规划,由本馆自主策划举办的展览项目,具有学术深度和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展期原则上不少于15天。

  (二)公共教育项目

  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完成的,由本馆自主策划并举办的公共教育项目,能够体现美术馆较高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并取得积极的社会影响,成效显著。

  (三)已列入2013年和2014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目录的展览,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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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殿晗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5-03-09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