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个员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宗旨。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打开网页,全国各地政府、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新闻铺天盖地,新法宣传贯彻热潮涌动。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发出公开信,希望企业以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寥寥几句,一语中的。宣传的热闹中,山东潍坊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于11月16日19时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为何死伤严重?一位知情人士称,可能大火将电线烧断,而老车间只有两个出口,这些工作人员在断电后的黑暗中比较混乱,难以找到出口。面对央视镜头,病床上的伤员表示,工作近一年没有得到过安全生产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条目众多,但核心就一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最终的落脚点就是消灭事故,守护生命。要达到这个目标,除了轰轰烈烈宣传贯彻新法,更重要的是后期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也是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监管对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 企业要安全生产,“一把手”重视是关键。靠发明炸药而闻名全球的杜邦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杜邦的老板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人不能代理。企业家思想重视了,就会在资金安排、人员配备上下功夫,安全生产才会有人财物的保障,才会有强有力的推手来推动安全工作。正是基于此,新《安全生产法》有一个重要的变化,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大幅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罚款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也更加严厉。 企业要安全生产,还要舍得投入。安全生产工作要有财力保障,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看看是否按照行业规范,按质按量发放员工劳保,是否投入资金对生产现场隐患进行整改,是否投入资金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是否配备专门的安全员队伍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自检自查等。所有这些都需要资金保障。如果抱着能省就省的侥幸心理,在安全专项资金上节约克扣,必将给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埋下隐患。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员工培训不单培训员工的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养成员工在工作中正确规范的操作习惯,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培养员工自觉关注安全,主动查找隐患,学会排除故障。 企业要安全生产,还要在转变员工的观念上下功夫。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参与者,也是安全生产的受益者,更是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有时,违章操作的流程会比正确的操作规程更简单易行,为了图省事,一些人心存侥幸违章操作,甚至演变成习惯性违章,最终酿成事故。著名的“海因里希安全法则”告诉我们:当一个企业有300个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培养员工自觉主动关注安全,促进员工的观念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 企业要安全生产,还要关注员工生产外的安全,如居家安全、旅行安全。全方位的关注员工的安全,目的是促使员工形成时刻关注安全的习惯。一个个有良好安全习惯的员工组成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杜邦公司规定,要求任何安全事故、即便是员工的手指流血这样看似非常平常的小事,也要在24小时之内报告给厂长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是一个长期的课题,需要企业长期不懈地抓落实,一点一滴做工作。让每一个员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每天都能“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宗旨。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