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刊登的《非警人员穿警服影响公安形象》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关注。 非警务执法部门,物业保安甚至停车场收费员,用仿制警服来增大执法的威力,或借仿制警服保全自己,都不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要制止警服被其他人员穿着的现象,除了根据相关法律给予拘留或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从源头查处违规销售点。笔者在钱塘江路看到很多销售涉警器材和制服的小商店,店主并未严格按照销售规定销售。这些警用服装毫无顾忌地流入社会,在群众中造成了“真假警察”辨别不清的现象。最令人担忧的是,如果不法分子身着警服实施犯罪,更容易得逞。 为此,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警用服装的管理,严格执行发放制度,对一些乱售警服的商店要严肃查处。权力本身与着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简单地依附制服,反而容易造成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其实相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来执法,这本身就是权威。 中国法律援助咨询中心新疆分中心主任、资深律师王雁志认为,要根治非警务人员乱穿警服,首先应该规范警察的公务特权,推行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改变警察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否则,即便通过行政手段强行取缔了各类仿制的假警服,也无助于警民关系的改善和优化。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