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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怕出乱子”不能成为不放权的理由

时间:2014-09-01 17:01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滕朝阳
8月30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含金量不高和地方怕出乱子不作为等问题高度关注。

  □滕朝阳

  8月30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含金量不高和地方怕出乱子不作为等问题高度关注。

  应该说,出现这两个问题并不让人意外,它们也是相互关联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义就是简政放权,而放权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来说都是一场自我革命。从一般表现来看,放权很像是挤牙膏的过程:改革力度、监督力度大,权力就下放得多些,下放的权力含金量就高些;反之,就一边放一些“边边角角”的权力,一边等待观望,含金量高的权力不会轻易交出去。由此也可见,简政放权最易遭遇反复、反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简政放权的要害是上下一齐动、全国一盘棋。中央明令取消的,地方也不得截留;本级不该保留的权力,也要切实地放下去。如果出现“上动下不动、头转身不转”,则个别地方不是没有可能把真正的放权扭曲为只打雷不下雨的假象,从而败坏改革的名声,甚至有可能发生在改革进程中权力不但没有缩减反而扩大的现象。而地方不下放含金量高的权力,最有力的理由似乎便是这“怕出乱子”。

  在人心思稳的年代,“怕出乱子”当然易于打动人心。从历史上看,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教训所在多有,但这只是种狭隘的历史经验。如果认定管与放只有这样一种关系和循环,那么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不用搞,更不必说去致力于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此外,一些政府人士似乎仍倾向于认为所谓“管”便是审批,而监管并不在其中。监管虽也是极其重要的权力,同时也是一种政府责任,但显然比不上审批权更给人以权力的感觉,而事实上,重审批往往就轻监管,于是审批似乎就自我解除了责任担当。这种落后的政府治理理念,与“怕出乱子”的心态密切相关。

  “怕出乱子”的舆论也不能说没有现实依据。如果一项权力不是可有可无的,那么权力放下去、放出去了,总得要有人或组织来承接。而在有些人看来,那些拟放也须放的权力,除了牢牢把在政府手中,似乎给谁都不放心、都可能“出乱子”。比如,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需要社会组织来承接,但不少人就说,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恐怕很难胜任。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可能是一个普遍事实,但问题是,政府总不放权、总不放心,社会组织又如何能发育起来呢?而行政权过于强大,正是社会组织迄今发育欠佳的一个重要原因。若成年人总不放手,小孩子能学会走路吗?

  不过,“怕出乱子”也很可能只是阻挠放权的一个借口。行政审批改革常被喻为“割肉”。如果人们不认为政府中人都有关羽刮骨疗毒的自觉,那么自己“割”自己的“肉”总是件困难的事,何况他不认为自己有病。和“割肉”比,“怕出乱子”的理由就不仅堂皇,而且把改革的指向和矛盾的焦点,巧妙地从自己身上调转到社会稳定。但这种理由是可疑的,有如此深广忧患意识的人绝不会把自我改革视为“割肉”,他们大概只能感知放权给自己带来的疼痛,而不能认知不放权给社会带来的病痛。

  开弓没有回头箭。含金量逐渐提高,必定是简政放权顺利推进的逻辑。对上级政府来说,不应满足于做放权的表率,还应帮助下级政府搞好衔接、承接工作,从中也可以观察到“怕出乱子”等言辞究竟有几分真心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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