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此次“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引发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大权利人对此也高度关注。据悉,国家版权局已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6月23日 《人民日报》) 随着移动互联技术发展,近年来,“今日头条”这样的媒介在公共传播空间崭露头角,甚至抢占了门户网站的风头。不久前,“今日头条”宣布获得1亿美元投资并实现5亿美元估值,引起舆论热议。可是,在“今日头条”等媒介一路红火的表象下,却隐藏着涉嫌侵权、攫取原创媒体租值的暗流。 网络媒体在中国兴起十余年间,与报纸等传统媒体的版权之争时有发生。数年前,为了应对门户网站的无偿利用,国内多家传统媒体曾联合起来为自己“维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最终不了了之。如今,除了少数纸媒坚持付费墙等方式收费外,多数传统媒体基本是向网站敞开内容供其免费使用,或仅收取少量的费用。 然而,纸媒的新闻产品上网后,权利归属不明甚至被窜改,在虚拟世界几乎成为免费的“公共资源”。“今日头条”式的应用媒介,其“产品原料”大多来自于门户网站,而后者的内容则来自于传统媒体。它的商业价值并非仅仅得益于门户网站,更基于传统媒体。 从经济学上来看,本来有价值的资源或财产,如产权不明晰则会导致其价值(或租金)下降,甚至消失。这是经济学上的租值消散理论。由于产权界定不清,公共部分就会成为争抢对象,并带来社会利益的损失,导致“公地悲剧”。传统媒体的新闻产品,如果其权利在网络上得不到明确界定,虽然其在网络传播中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影响力,但是未必会带来对等的商业价值,传统媒体作为资源的租值(价值)也会受到损失。 作为利益受损方,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应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借助法律确权。对于合法利益受到非法侵害者,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不应袖手旁观。“今日头条”式的应用软件的红火,不应建立在传统媒体利益被攫取的“公地悲剧”之上。 当前,传统媒体面临严重挑战,也许,仅仅处理好版权问题尚不能根本解决传统媒体的发展困境,但是,合法权利被侵害、利益被争抢瓜分,势必会使传统媒体的发展雪上加霜,直接导致原创产品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在纸媒等传统媒体仍然是社会主要信源的当前,这样一赢多输的局面对社会未必有利。正如《广州日报》副总编辑谢奕所言,维权并不仅仅为了争取版权费,或是为了合作分成,更重要的是实现媒体的社会价值。 “今日头条”式的版权纷争只是一个醒目的标本,它启示着,我国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传媒市场的良性发展创造健康的环境。 □柯锐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