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15年将出台并实施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近期将提出相关方案。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如何建设?身份证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何破解?《人民日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身份证造假屡禁不止,专家表示,针对身份证造假的处罚力度太轻。 在现代生活中,买车票、住酒店、办保险、找工作,甚至办个手机卡都需要身份证,这样一个小小的卡片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东西,其中存储着我们的过往和现状,在社会管理系统中让我们和其他人区别开来。 如果一个人的身份都是假的,做过什么事之后都可以“消失”在茫茫人海里,那么生活在他身边的人就毫无安全感可言;如果一个沾满血腥的逃犯换个身份就能重新做人,法律的权威、正义的实现就无从谈起。 现实中,和汽车号牌涉假相比,对于出售、使用假身份证的处罚的确很轻。根据道交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或许正是因为板子打得太轻,所以我们时不时可以在街头看到各种各样“办证”的小;所以《人民日报》记者在网上随便搜一下,就能够搜出办假证的渠道;所以150元能够办理一张仿真度高达95%以上的假身份证…… 无论是在电线杆上贴还是在网上发帖子,办假证的既然“打开门做生意”,就不愁找不到他们,所以发现、查获犯罪嫌疑人不是难题,仅仅需要相关部门多下点功夫。一方面,对于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应该依法追究刑责;另一方面,居民身份证法已实施十来年,有些条款不妨加以修订,对于出售、使用假身份证的行为,在惩处力度上至少不应该比开着套牌车上路还低。 说到底,假身份证再逼真也是假的,也有漏洞可以识破,在身份证存在的问题当中,最可怕的或许还是“真的假身份证”。例如,《黑龙江晨报》曾报道过这样的事:一个杀了人的逃犯改名换姓,“托人”在公安局重新办理了户口本和身份证,新的身份甚至可以在全国人口信息库里查到。十多年后,此人酒后吐真言才把自己暴露出来。 再比如,“房姐”、“房妹”一人拥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一些涉案落马的政府官员,也都拥有双重户口和多个身份证。这些“真的假身份证”绝非150元一个的“地摊货”,而是和真货一模一样。拥有“真的假身份证”,某些人就可以隐匿非法收入和财产,可以逃避各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可以在上学、就业、医保等方面享受本不该享有的社会福利,甚至从事更多的违法犯罪活动而逃避惩罚。 “真的假身份证”证明了内鬼的存在,折射出一些基层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混乱。好在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行动,要在3年时间内全面清查整治,彻底解决身份证信息“错、重、假”问题。 封堵身份证存在的漏洞,显然需要多渠道、多角度的综合措施。只要外鬼内鬼一起清除,拍苍蝇打老虎都不手软,就能够让每一张身份证都准确、真实、权威地反映出持证人信息。(庞 岚)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