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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垃圾分类需更多思路的“分类处理”

时间:2014-06-12 17:30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毕舸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加速,产生的一个副产品就是垃圾围城。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4年过去了,效果却并不明显。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加速,产生的一个副产品就是垃圾围城。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14年过去了,效果却并不明显。

  媒体通过调查,对垃圾分类政策推进艰难,归纳了三点原因,分别是:民众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普及;对垃圾分类对环境和自身权益长远有益缺乏真正认知;废品回收产业链不够配套完善,甚至在垃圾处理终点对此也缺乏更严格的处理流程。

  事实上,对垃圾进行分类是必然趋势,要想这有序推进,就需要更多“分类”引导和激励。

  首先,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还需要进一步普及。政府部门可以联合民间组织,组织义工、志愿者到各个试点小区进行宣传,让民众了解垃圾分类的详细处理方法。而对于下一代的教育,更是要深入到各个学校,让“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

  其次,垃圾处理需要更多的“分类”激励手段。必须承认,垃圾分类相对比较麻烦,需要每个家庭的投入。那么,对于垃圾处理的积极性发动,是否可以采取垃圾分类处理较好的家庭,享受一定程度的垃圾处理费减免?通过对居民的激励,让其将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

  以往,垃圾分类处理主要还是走政府主导的模式。从住建部提供的信息来看,就连投入相对较多的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投入也难以满足需求。这说明,垃圾分类处理应当更多地借助市场的力量。政府可以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垃圾分类的相关领域,既让企业获利,又能进一步降低政府的投入,何乐而不为呢?

  垃圾分类需要更多思路的“分类处理”,对孩子从启蒙期的教育,可以让下一代对垃圾分类有主动参与的意识。对居民提供相应的制度激励,可以让更多人主动参与,做好垃圾分类的先期工作。通过政府引导让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垃圾分类的流程中,也能解决针对垃圾处理问题政府投入有限的困境。

  实际上,垃圾分类的“分类处理”思路和办法,也可以借鉴到环境保护的其他领域,比如时下社会关注度很高的雾霾应对,就可用类似的方式来推进。环境治理现象背后的因素确实比较复杂,也因此,一刀切的政策效果总是难如人意,而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分类处理”,方能取得预期效果。(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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