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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企业争利切莫殃及公共利益

时间:2014-01-16 15:50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饶思锐
“我们买好了票要乘船出海游玩,可是,来到码头才发现进入码头的大门紧闭,现在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不知如何是好。”14日上午,因游船公司与鹿回头公共游艇码头的管理单位发生纠纷,数百名游客无法上船出海游玩,在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疏导下,游客才逐

  “我们买好了票要乘船出海游玩,可是,来到码头才发现进入码头的大门紧闭,现在已经等了两个多小时了,不知如何是好。”14日上午,因游船公司与鹿回头公共游艇码头的管理单位发生纠纷,数百名游客无法上船出海游玩,在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的疏导下,游客才逐渐离开码头。(详见本报1月15日A07版)

  古人常言“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如果没有船只舟艇停泊,码头自然也就不成码头。码头管理单位与游艇企业,本是相互依存、同生同息,相煎何太急?“嫌贵的可以退出”,码头管理一方态度强硬,看似有理,实则不留商量的余地,可谓粗暴至极,其态度之傲慢也可见一斑!该管理单位大概已经忘记了这些企业、游客正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当然,游艇企业占用公共码头进行经营,在事实上占用了属于公众的公共资源,交纳一定的管理和使用费用,合情合理,而且三亚市也下发了相关批文,于法也有据。但鹿回头公共游艇码头既冠有“公共”之名,也当有“公共”之实。争议双方,一言收费过高,拒绝交费;一言收费合理,有物价部门的批文为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互相对峙,企业利益纠纷自然无法调和,公众利益自然无从谈起,游客的抱怨则更不会有人倾听。

  但管理单位收费收多少才合理?其价位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又是否处在合理区间?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回归到公共视野,强调其公共属性。既然是公共码头,其收费定价自然是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决策,也因此,其定价过程必须得有公众参与。若管理单位召开过听证会,吸收了公众意见,明确向社会告知其收的钱是怎么用的,用在哪里,谁来监管,其定价的合理性自然令人心悦诚服。倘若管理单位只是自己关着门算小账,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只顾及自身的利益得失,自然罔顾游客的抱怨,罔顾公众的利益,更罔顾三亚乃至海南国际旅游岛旅游形象的大局,其定价的合理性自然大打折扣。

  三亚以“天之涯海之角”而闻名于世,其椰风海韵令人陶醉,到三亚看海更是无数中外游客心中的梦想。但正是因为码头管理部门与游艇公司在收费标准上起争执,导致码头暂停服务,一些慕名而来的游客不能一睹浩瀚大海的风采,旅游行程也因此被打乱,可谓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失望之至可以料想。其负面的口碑一旦传播开来,影响之恶劣可以想象,三亚乃至海南都有过太多类似的教训,不堪回首。试问企业的私利与公众利益、海南旅游形象的大局相比孰重孰轻?当事者难道不能权衡?

  正如游客抱怨,“不管他们之间发生什么纠纷,不能损害到我们游客的合法权益,我们是无辜的。”游客利益事关国际旅游岛发展大局,在任何时候,任何企业都应牢牢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把公众的利益摆在首位,绝不做有损游客利益、破坏国际旅游岛形象、危害全省旅游大局的事情。国际旅游岛的盛名来之不易,容不得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瑕疵、出纰漏,还望涉事企业反思再反思。(饶思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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