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称多部委和专家在闭门会议上达成了延长养老保险15年缴费年限的共识。对此,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称,具体政策还在研究,但他表示,希望职工和居民参保者在有能力时先自愿增加缴费年限。(10月22日《京华时报》) 只要不带着情绪,并且了解当下中国的养老困局,我们不难看出,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许算得上是一个次优选择。延迟退休定然会遭遇不小的抵触,与之相比,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则是一个相对温和的改革方案。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乐意延长缴费年限,有的是没有延缴能力,有的则是缺乏延缴的意愿。即使有正在延缴养老费的居民之中,恐怕也非个个心甘情愿。整体而言,中国目前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的民意基础还较为单薄而脆弱,人社部对人们“自愿延长”的期许,面临不小的“压力”。 当然,要人们自愿延长缴费年限,其实也不是不可以,但得有一定前置条件:其一,实现养老金并轨。双轨制下,让居民和职工延缴,易加剧不公。只有并轨,让所有人都在一个平台上,按照一个标准缴纳和享受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和社会居民的相对剥夺感才会消失,继而才有可能自愿延缴养老金。 其二,提高延缴养老金的支付标准。按目前标准,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多得1%,考虑到通胀因素以及人们生活品质提升的速度,这种补偿标准不免有些低。有人大代表建议提高至5%,这也许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议题。不管怎样,提高补偿标准理所应当,至于提高多少则可以讨论。建立激励机制,让延缴的人们有适当的利益回报,延缴就是为未来投资。这样一来,呼吁“自愿延长缴费年限”,才有可能应者云集。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