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可以与权力亲近,但不能搞“权力营销”。以道德逻辑主导的财富再分配,这才是慈善的本意。收入相对稳定的人群,当然有能力为慈善尽份心。但是,有能力不等于有责任,道德问题不能靠强权来解决。
作者:邓海建
江苏盐城强捐事件一波三折。此前有消息说,盐城下辖各县市区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某活动捐款,遭各方质疑。随后,江苏省红十字会有负责人回应称,这些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对他们提这样的要求,“我觉得一点不过分”。(5月22日《京华时报(微博)》)
这些年,各色强捐已然激起民意强烈反弹,适逢红会戒骄戒躁地重塑公信——此般是非莫辩的表白,无疑“强拆”了公共慈善最后一道防线。正儿八经地辩白“过分”还是“不过分”,其实并无多大意义,因为公道不仅在于人心,更在于良俗公序。收入相对稳定的人群,当然有能力为慈善尽份心。但是,有能力不等于有责任,道德问题不能靠强权来解决。如果强捐是合理的,是“一点不过分”的,那么,官方慈善就可以直接伸手到公民的裤兜来“打劫”了。在这个问题上,除了老话常谈的慈善自愿之外,还有几个层面,时常被我们所忽略,需要厘清。
一者,慈善可以与权力亲近,但不能搞“权力营销”。有学者曾表示,慈善是可以与权力结合的,这是一种策略。这话固然有道理,但这种所谓的策略结合,在于整合资源、构架脉络,而绝非越俎代庖地靠强制力收钱——不然,要慈善组织干吗?且不说瓜田李下的嫌疑,慈善的生命力在民间而非官方,如果凡事由政府出面,慈善组织岂不是可以直接收编入列?
二者,以道德逻辑主导的财富再分配,这是慈善的本意。它区分于以要素逻辑主导的初次分配和以政府逻辑为主导的二次分配,其核心与标志就是公民意识的勃兴。慈善这种无声而善意的调节,为社会贫富不均和深层次矛盾冲突提供了“良心牌”润滑剂。困顿者会感激社会的善意,捐赠者会收获付出后的满足。但如果一切是以强制的姿态进行,社会阶层之间的断裂与隔阂只会越来越深刻。
三者,这些年来,官方慈善之所以备受诟病,公开透明确实是重要环节,但与之同样重要的,是强制垄断对民间慈善的挤压。灾难中,尽管我们会反思过多志愿者涌向灾难一线的“添乱”,但也不得不说:恰恰是官方慈善通道暧昧模糊,令良善的爱心找不到稳妥的出路。对于谦抑的权力来说,凡是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凡是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这是运转的常态,如果“官民不分”,好心就可能办坏事、甚至成为办坏事的合法借口。
回到“一点不过分”的论调上来。财政供养人群的收入相对稳定没错,但他们是不是个个都到了“大量财富积累往往带来伤害和痛苦”的阶段,恐怕是个很大的问号。年轻公务员的不幸福感、城市生活的重重倒逼,不见得对整个财政供养群体都是等量的压力,也正因如此,量力而行、因人而异的自愿原则,才成为合情合理的选择。就如法律所规定的——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只是,如果法律可以不被信仰,这样的慈善,何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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