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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首次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5-02-04 10:15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沙 邹伟
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3日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2月3日,在首都国际机场,潜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引渡回国。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记者3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3日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近期中国警方还将陆续从有关国家依法引渡回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张某原为河北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共盗取客户证券账户资金140余万元。2005年10月,张某潜逃至意大利。此后,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批准逮捕,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部署我驻意警务联络官积极利用双边执法合作渠道展开缉捕工作。2014年10月,意大利警方将张某抓获并通报中国公安机关,中方随即提出引渡请求。2015年1月16日,意方正式批准将张某引渡回中国。

  目前,公安部已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初步构建了我海外执法安全合作网络,积极有效地打击了跨国犯罪,切实维护中国公民的切身利益。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意大利首次批准向我引渡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体现了中意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有力震慑了外逃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中国警方将进一步深化与各国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坚持不懈开展工作,积极通过移民遣返、引渡、劝返等多种渠道,尽最大努力将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不断实现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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