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晚,上海的重要地标外滩,36个年轻的生命猝然离去,让2015年的开端笼罩在令人窒息的灰暗中。一起“不该发生、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却在城市管理者的麻痹大意、浑然不觉中发生了。 2015年1月21日上午,事发次日成立的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终于向公众交出了一份沉痛的调查报告。 21天,还原“本不该发生的事情” 踩踏事件发生后,国内外关切。人们试图努力拼合事发当晚的真相。 在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合调查组成员、上海市应急办主任熊新光说,调查组调取察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调查走访受伤人员、执勤民警、市民游客以及地铁的工作人员,共计96人次。 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对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特别是陈毅广场人员聚集的情况,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熊新光说。 58分钟,“懈怠”之后再无第二次生命 梳理事件原委,就会发现城市管理者的“懈怠”,恰恰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因素。 调查证实,12月31日22时37分,外滩陈毅广场东南角北侧人行通道阶梯处的单向通行警戒带被冲破以后,现场值勤民警竭力维持秩序,仍有大量市民游客逆行涌上观景平台。23时23分至33分,上下人流不断对冲后在阶梯中间形成僵持,继而形成“浪涌”。23时35分,僵持人流向下的压力陡增,造成阶梯底部有人失衡跌倒,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58分钟,从警戒带被冲破,到黑色的那一刻轰然而至。悲剧的种子早在此前就已潜伏,危险早已步步逼近。 已经进行三年的外滩跨年灯光秀移师不远处的外滩源,从开放空间的户外活动变成仅有少量赠票的内部活动。但是,直至2014年12月30日,黄浦区旅游局才对外正式发布新年倒计时活动信息,对“外滩”与“外滩源”的区别也没有特别提醒和广泛宣传。 事发当晚,黄浦公安分局仅会同黄浦区市政委等有关部门在外滩风景区及南京路沿线布置了350名民警、108名城市管理和辅助人员、100名武警,安保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一个个环节的缺失,不是一时的麻痹大意,背后是思想上的懈怠,是对城市公共安全责任认识的不足和侥幸心理。应当明确的是,不管是有组织的活动,还是群众自发的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都是政府法定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事件调查结果警示我们,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不力是城市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胁。”发布会上,联合调查组专家、国务院原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闪淳昌两次重申调查报告中的这句话。 血的教训,揭开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盲区 针对有记者质疑定性为“事件”而不是“事故”,是否为了规避责任,联合调查组成员、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回应,不管是事故还是事件,都会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刘平介绍,此次外滩踩踏事件之所以定性为事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的规定。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已作明确规定,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调查报告建议,处分包括黄浦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干部。 而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暴露的不仅仅是上海一地、黄浦一区的问题,揭出的是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盲点。闪淳昌用“高风险的城市,不设防的农村”来形容当前中国的现状,“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危化品的管理,比如上海这样一个靠海的大城市,极端天气事件特别是台风等,风险无处不在。在这样一个风险社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各级领导干部更要有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