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祥甫通讯员范晓翠)8月18日,罗平县纪委发出《关于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强调,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利用公款送节礼,对顶风违纪者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该通知指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节礼、土特产品和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做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工作。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把作风建设好转的势头保持下去。要严防“四风”反弹,把刹住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吃请等不正之风作为从严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县“作风办”将于节假日期间对各级各部门公车管理使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宾馆饭店、休闲山庄、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开曝光,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全力营造清廉健康节日氛围。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