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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积极制定财税改革方案:江苏广东各有侧重

时间:2014-08-14 10:27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央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配套改革文件尚未公布,地方已经在积极行动,开始着手制定省内财税改革方案。目前,江苏省方案已经在江苏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了,广东有了草案,并召开过一轮专家咨询会。

  中央财税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配套改革文件尚未公布,地方已经在积极行动,开始着手制定省内财税改革方案。目前,江苏省方案已经在江苏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了,广东有了草案,并召开过一轮专家咨询会。

  江苏、广东制定省内财税改革方案,无疑是走在前头的。不过,两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江苏试图从预算进行突破,而广东则希望在省以下事权划分方面取得进展。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和多位业内人士沟通后了解到,江苏省这份名为《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设定了一些具体改革的时间表,如到2015年,压缩1/3的专项转移支付,建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清单制度,试编三年财政滚动规划。

  债务管理方面,江苏提出由财政部门扎口管理,并对债务进行动态监控,财政部门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将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债务审计,审计结果为政绩考核重要依据。

  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江苏省已经启动了对基层政府财力检查的工作,通报了7个县存在“收入不实”的问题,试图做实基层政府财力,避免基层政府官员为了政绩,而刻意“注水”财政收入。

  两省方案均预算先行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到2016年基本完成预算改革、税制改革和央地关系调整这三项重点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江苏、广东两省改革方案大体上都紧跟中央政策,三项重点任务都有涉及。其中,由于税制改革权力集中在中央,地方话语权不多,多处于配合中央改革状态。

  不过,两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江苏试图从预算进行突破,而广东则希望在省以下事权划分方面取得进展。

  江苏省一区县政府财政局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财税改革开始突破,尤其是推动预算公开,这样才能推动其他方面的改革。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江苏省方案指出首先要建立全口径预算,将一些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纳入预算。建立透明预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部门均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要公开到功能分类最细的“项”级,逐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探索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邓淑莲表示,政府支出有按功能和经济分类这两本账,现在功能分类账,按支出领域分为农田水利、教育、社保、科技等,多是公开的;经济分类账,能指明政府是怎么花钱的,多少用于人员经费奖金,多少用于具体业务开支。部门预算只有公开这两本账,才能较清楚地了解部门开支行为。

  江苏方案还指出,要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到2015年还将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并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依据。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级部门在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民生专项支出,已经实现了全面公开,市县级政府尚未实现全面公开。

  中央转移支付是方案重点

  4月初,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在广东省市、县(市、区)长现代财政制度专题培训班上表示,2014年要制定省、市、县政府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工作方案,并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各选1个市进行试点,明确各级政府分担资金的比例和标准。

  具体而言,广东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思路如下:“谁该干什么”来决定“谁掏钱”,在通过收入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让“事”和“钱”相匹配。

  广东省还明确,由本级政府独立承担的事权,由本级统筹财力,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权,合理确定省市县资金分担比例;政府年度预算确定后,对新增事权原则上由出台新增政策的一级承担主要支出责任。

  8月初,广东省财政厅召开专家座

  谈会,就《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实施方案(稿)》征求了专家学者的意见。

  江苏的方案则要“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江苏省的定调为“保持现有省级与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及省级调控能力”。

  在上述前提下,江苏省将实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力下倾。对于事权划分,则是在遵循政府治理规律和中央改革要求,将在教育、卫生、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划分省与市县政府事权责任。

  此外,专项转移支付过多,是我国财政体制运行的一大弊病,此次地方方案里也提到了解决方案。

  据了解,江苏省方案指出,要严控新增专项和资金规模,到2015年省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1/3左右。凡是按人均等客观指标测算的专项资金,原则上改由定向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力争在本轮财政体制执行期间,实现一般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达到1:1。

  上述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取消、削减现有的专项很困难,财政部门削减任何一笔专项,都需要省委领导出面协调。若按照整并专项的标准来,实际应该合并或取消的专项,可能不止1/3,出于改革过渡的需要,制定了这个时间表。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未来会引入绩效评估,那些使用效益不够好的专项,就应该缩减它们的规模;绩效好的专项,还可以追加资金。专项治理经费,若达到既定效果的,应该逐步取消。

  江苏强调做实基层财力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江苏省打算用三年时间,对全省财政收入进行盘查,试图挤出财政收入中的水分。

  江苏方案指出,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收入预算逐步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各级政府不得脱离当地税源实际向征管部门下达任务。要坚决防范和禁止虚收空转、转引税款、预征税款、应退不退及混库行为。

  除了税收,对于非税收入也进行了规定。要把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听证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里不希望市县政府弄虚作假,也不希望市县出现过多攀比。基层政府财力不够的,省里会给予补贴加以保障。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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