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网 - 关注中外最新动态!

更多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 >>阳朔一官员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

阳朔一官员判刑十年未坐一天牢

时间:2014-07-07 10:17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深圳晚报
近日,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称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有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四川成都。

  近日,有网友发帖《广西阳朔原国土局长受贿被判刑十年却未坐一天牢》,称阳朔县国土局原局长石宝春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石某没有坐过一天牢,还多次出现在广州、南宁、柳州和河池等地,甚至坐飞机去四川成都。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余作才说,法院经过案件审理,对石宝春作了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根据医院疾病证明“他患有心脏病和膀胱癌”的情况,作出暂予监外执行裁定。

  “法院判决后,人和裁定书一起交给看守所,这后面就是公安部门的事了。”余作才说,“至于他监外执行情况什么样,他到哪里去,旅游也好,去外地也好,不坐牢也好,不收监也好,公安部门和他本人没有提出报告,法院也无法掌握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表示,目前石宝春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接受病情检查;判决中涉及的17万元赃款正在依法追缴中。

  阳朔县公安局7月3日通报称,石宝春于2010年7月12日因受贿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其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膀胱癌,暂予监外执行。阳朔县公安局负责对石宝春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监管工作。2014年3月,石宝春因膀胱癌复发,再次入院进行治疗。

  这则通报称,经阳朔县公安局进一步核实,石宝春曾两次向阳朔县公安局阳朔镇派出所请假前往南宁、广州两地寻医就诊,“网帖中所反映的其余离开桂林外出地点,石宝春均没有向我局阳朔镇派出所请假报告”。

  石宝春被判处10年徒刑后是否坐过牢?记者未联系上石宝春本人。阳朔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等调查结果出来后会及时通报。(新华社)

(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好歌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6-04-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