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因工作需要,我从工作了20年的审判岗位调到立案窗口工作。角色的转换、节奏的变化加上繁琐的工作,我忙碌并快乐地适应着。 也许,你将诉讼材料交到我手里,最关心的是案件什么时候到承办人员手中,什么时候开庭。可对我而言,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诉讼材料是否完备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审查,更深考虑的是法律关系的把握,是否属于法院管辖、是否存在恶意虚假诉讼、是否有关联案件,以及是否牵系重大民生和社会敏感问题,等等。这些从诉讼材料的表象上是看不出来的。显然,这需要我在审查材料时多长一个心眼,多问几个为什么。 曾有一个代理人持一张1000万元的借据来起诉,当我要求其提供款项交付的依据时,他立马强调被告方认可该笔借款并同意调解,还抱怨道:“你立案只需作形式上审查,实体审查是法官的事,你强行阻拦不给立案是什么居心!”当我告知对方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立案审查细则和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后,对方悻悻地走了,再没来过立案大厅。事后了解到,那名代理人想“诉讼”的被告方负债累累,法院对其财产已进入清偿执行阶段。很多当事人会埋怨我的“多事”、我的“细致”,然而如果存有怕埋怨的心理,抱着“审案是法官的事,与我无关”的心态,是做不好立案工作的。我们每天都必须保持耐心,严格按规定做好诉讼风险书面评估笔录,再把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移送业务庭室。 诉讼服务中心早半小时上班晚半小时下班,中午实行值班制,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的诉讼,案件量骤增使得已为九小时工作制的我们没有喘息的机会。窗口柜台高到胸口,必须站着审查诉讼材料,有时一站就是一上午。稍有空隙时,赶快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录入,这便是我们每天能坐着工作的机会。为提高立案效率,大多数案件要靠午休时间输入电脑。一天下来,脚肿了、喉咙哑了、手臂也酸了。因此,站功和坐功不知不觉成了立案法官的基本功。 作为立案法官,时常要面对来访人不满情绪的宣泄和无端指责。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一般都是在双方矛盾比较尖锐,难以自行调和的情况下才不得已为之。而很多当事人会把情绪带到法院。当事人会计较你说话的语速、音量的高低以及态度的冷热。所以分寸的把握、能力的大小考量着每个立案人。日复一日的烦琐,不会消耗掉我们的热情,反而会磨练我们的耐心。立案是法院的窗口,是法院的名片,我们会透过周到的服务,展现我们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成为展示法官、法院形象的名片,成为亲民、为民、便民的一道靓丽风景。 (作者简介:储晓惠,宜兴法院简审庭副庭长,1971年1月生,本科学历)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