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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 大货车与小轿车能“和谐相处”吗?

时间:2014-06-13 19:27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6月12日凌晨,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自驾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行驶时,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遇难。尽管目前事故的责任认定尚未做出,但一场关于高速公路上大货车与小轿车该如何和谐共处的话题却正在网络上展开。

  新华网杭州6月13日电(记者方列 余靖静)6月12日凌晨,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自驾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行驶时,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遇难。尽管目前事故的责任认定尚未做出,但一场关于高速公路上大货车与小轿车该如何和谐共处的话题却正在网络上展开。

  车祸惨烈 责任认定引发关注

  6月12日6时6分,杭州绕城西线向北83公里、三墩主线出口处,一辆皖牌半挂车和一辆杭州牌照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小轿车驾驶者死亡。当天下午,浙江大学新闻办公室通过“浙江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6月12日早晨,我校副校长吴平驾车从家里到学校途中发生车祸,不幸遇难。惊闻噩耗,师生同仁深表哀痛。”

  关于此次事故,一段长度约15秒的监控视频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根据视频,在高速出口不到一百米的岔路口,一辆当时行驶在右侧车道的大货车正在直线行驶,而行驶在左侧车道的小轿车突然右拐转向出口。相撞后,小轿车翻滚了几周后被压在大货车下,大货车所装载的木材倾泻一地。

  据了解,小轿车的驾驶者即为在事故中遇难的浙江大学副校长吴平,大货车的驾驶员受伤被送往医院。

  然而在12日当天一些媒体的微博报道中,卡车被描述为“肇事车辆”,还有媒体以“杭州绕城三墩出口货车侧翻,滚落木材压扁奥迪”为题报道此事,引发了公众“描述有倾向性”的不平之气。有网民认为,在以往的交通事故中,大货车司机常常因疲劳驾驶、超载驾车,成为肇事者。但从监控看,这次事故发生与大货车无关。

  “从监控看,谁该承担责任,一目了然。但究竟是什么令小轿车突然强行变道,需要科学的鉴定和实据的推断。”杭州交警部门一位人士说。

  杭州交警部门表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要一系列法定程序。如车辆时速的认定,还需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警方对所有交通事故都秉以公开公正的态度,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此案的认定结果。

  大货车与小轿车间事故频发 不守交规是主因

  抛开本次惨烈车祸的具体责任认定,记者从浙江省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货车与轿车交通事故很多,由于车型差异和速度差,往往给轿车上的人员造成严重伤害,而货车司机和车主则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

  “尽管货车司机往往存在疲劳驾驶、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但从我们调查的情况来看,有相当数量交通事故是因为小轿车司机处置不当或交通违法造成的。”浙江高速交通一位事故处理民警告诉记者。

  今年正月初四,杭州司机朱先生开车前往嘉兴亲戚家拜年,由于路况不是很熟,怕错过了高速公路出口,到了路口时想停下来看路标,当时也没来得及看后视镜就直接变道过去,没想到后面的大货车撞了上来,两辆车子都严重损毁,所幸没有人员死亡。

  2014年4月16日,董先生驾驶满载乘客的小轿车,从丽水出发前往温州,车子行驶至G1513温丽高速公路桥头段时,车辆在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时,被后方由周某驾驶浙江牌照的半挂车追尾,致使小车前移又碰撞右侧护栏,事故造成小车驾驶员董先生及车上乘员张某受伤,其中张某因为伤及脊髓下半身瘫痪。

  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13日,今年浙江高速杭州段共发生大小事故5292起,死亡11人,造成财产损失约2900万元。其中小型客车为主因发生的事故占84.9%;因违法倒车、超车,违法变更车道引起的交通事故占27.8%;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的交通事故占31.6%。

  各行其道 货车轿车才能“和谐相处”

  “提起高速公路上的大货车我就来气,严重超载把好好的高速路压坏了不说,还老是占道,经常是两辆大货车并排行驶在高速上,把所有车道都占了,速度还特别慢。我们开小车的在后面怎么按喇叭都不管用!这样的大货车就不该让他们上高速。”杭州市民吴江说。

  也有大货车司机对小车司机经常随意变更车道不满的。“有好几次边上的小轿车突然插到我前面,吓我一大跳,没过一会儿,已经跑得老远。”有着近十年驾驶大货车经验的何师傅向记者抱怨,“他们以为我们开的大货车制动都和轿车一样,一踩就能马上停下来呢!”

  交警部门表示,在高速公路上,对于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行为很难管理。一方面,由于不少新手驾驶员不熟悉路况,当开到高速公路进出口、服务区或互通位置时,此处不知道怎么开或者发现开错路时,会把高速当普通道路,来不及开启转向灯便随意变更车道,从而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发生追尾事故。还有的驾驶员肆无忌惮地超速行驶、强行超车,见缝插针式地随意变更车道,甚至跨越几个车道连续变更,原本相对稳定的车流秩序被车辆的急速变道打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据了解,早在2010年,浙江高速交通管理部门就出台了《关于开展高速公路客货车辆分道行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客车和货车分道行驶。

  浙江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于警官说:“高速公路上常因变道超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一些悲剧性的场面。如果大小客货车遵守法规,各行其道,不仅能让车流保持顺畅,还能避免因随意改变车道引发的车辆擦碰、追尾等事故,安全通行的系数将大大增加。希望驾驶员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严格按照法规平安行车。”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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