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网 - 关注中外最新动态!

更多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 >>吉林省农机补贴优先给予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吉林省农机补贴优先给予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时间:2014-05-20 16:32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获悉,今年吉林省的农机补贴优惠将优先给予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新华网长春5月20日电(记者郭翔)记者从吉林省人民政府获悉,今年吉林省的农机补贴优惠将优先给予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近期下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吉林省财政在2014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量中安排30%的资金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同时,吉林省各产粮大县将在资金总量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优先补贴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在补贴机具数量上,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机具,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定在2台,而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规模标准及享受补贴机具的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据悉,到2017年,吉林省榆树市、前郭县等10个粮食主产区将全面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编辑:红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