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两司机明知故犯运输不合格乳猪被判刑 法制网深圳2月21日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吴萏 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却帮忙运输,深圳两司机最终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近日,该两名司机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均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3月8日,被告人唐某按照老板安排驾驶冷藏运输车从广东省佛山市运输150头屠宰好的乳猪送到深圳市南山区一猪肉配销点,然后由被告人包某驾驶货车运输该批乳猪准备分送到南山区三鸟市场各档口。当天6时许,被告人包某驾车行驶到深圳市南山区一路口时被交警拦停,联合查车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车内装有134头未加盖检验检疫印章的乳猪,且被告人包某无法出示该批乳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市监局执法人员遂将该134头乳猪予以扣押。经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抽样鉴定,该批乳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严重超标,且检出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编辑:admin) |